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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終止承認學生會 要求7.15前遷出校園

理大終止承認學生會   要求7.15前遷出校園

(獨媒報導) 繼港大、教大後,理大亦宣布終止承認學生會。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昨日(14日)收到學生事務處電郵,勒令學生會即時停用包括「香港理工大學」字眼的組織名稱,要求學生會所有組織在7月15日或之前遷出理大校園範圍。

理大回覆《獨媒》查詢時確認該決定,表示曾多次聯繫學生會,要求在1月31日前簽署及交回「合規確認書」,但一直沒有收到會方的回覆。

理大:曾要求簽署四項協議不果 包括不可參與非法行為

事源理大早前要求學生會簽署「校董會授權學生會以香港理工大學作為組織命名之協議」,當中協議包括承認由校方授權使用理工大學的名義,並應校方要求交出會議紀錄等文件、不可用學生會名義參與任何「非法」或「毀壞校譽」的行為等,否則校方可隨時解散學生會。

學生會曾就此事在1月30日召開會員大會,但相關議案以大比數被否決,學生會最終未有簽署該協議。

校方昨晚透過電郵,通知理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指因未有簽署協議而作出四項決議,包括停用「香港理工大學」字眼的組織名稱,停止聲稱與香港理工大學有關連;學生會須更改組織名稱,移除「香港理工大學」相關字眼,否則將被視為違反香港法例第1075章《香港理工大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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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行政委員會:將開會商討後續安排

而學生會及其所有轄下組織亦須在今年7月15日前遷出學生會大樓,包括VA邵逸夫樓以及Z座第八期大樓,大學將停止所有給予學生會之場地及其他支援;並須通知轄下組織上述學生會使用大學名稱、場地及設施使用的要求。

學生會稱,對校方的做法感遺憾,認為有損理大同學的權益。理大臨時行政委員會委員胡偉權對《獨媒》稱,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將招開會議傾談後續安排,如解散或以其他形式營運學生會,將會與全校同學開會商討,預計月內會有結果。

國安法實施後 學生會買少見少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多間大學採用不同形式與學生會劃清界線,除了港大和教大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外,中大、城大嶺大浸大亦先後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

其中城大學生會因未能提供賬目審計報告,遭校方勒令遷出會室,更就學生會舉辦「臨別禮」一事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