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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學生會明投票決議是否解散 引律師指有《國安法》風險

理大學生會明投票決議是否解散 引律師指有《國安法》風險

(獨媒報導)不被理大承認、早前改名「紅磚社」的理大學生會,明天周三(6月22日)將召開會員大會決議是否解散。理大臨時行政委員會委員胡偉權對《獨媒》表示,早於2月便有律師以《國安法》風險為由,建議學生會解散,而被校方割蓆後,不少屬會脫離學生會並同意被學校管轄,亦令學生會難以延續,「呢個都唔係樂見嘅情況」。現時學生會後續方案包括解散和暫時凍結運作,胡偉權指決議門檻下降至出席人數的四分三,盼有更多會員出席。

4月被校方終止承認 周三召會員大會決議去留

擁有28年歷史的理大學生會,今年4月14日因拒簽署「校董會授權學生會以香港理工大學作為組織命名之協議」(下稱「協議」),被校方勒令即時停用包括「香港理工大學」字眼的組織名稱,及於7月15日或之前遷出理大校園範圍,變相不再被校方承認

學生會5月27日通過改名為「紅磚社」繼續運作,並將於周三(6月22日)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學生會的去留,方案包括解散學生會和暫時凍結學生會運作。

屬會簽「協議」使會員流失 學生會難續命

理大臨時行政委員會委員胡偉權對《獨媒》表示,委員會早在今年2月就去留問題諮詢法律意見,律師衡量《國安法》風險後提出兩大方案,包括解散學生會及成立獎學金基金會。

他表示在國安法影響下,有委員傾向解散,「對於委員嚟講係個保障」。不過他也指出,核心問題為不少屬會脫離學生會運作,簽署「協議」同意被學校管轄,會員流失變相削弱學生會的力量,令學生會難以延續下去,「呢個都唔係樂見嘅情況」。

胡偉權表示,明天會議旨在讓會員了解不同的後續方案,讓他們決定學生會的去留,期望更多會員出席,增加結果代表性。而委員會在多個月前,已將決議門檻下降至出席人數的四分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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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間大學與學生會割蓆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多間大學採用不同形式與學生會劃清界線,除了港大和教大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外,中大、城大嶺大及浸大亦先後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

其中城大學生會因未能提供賬目審計報告,遭校方勒令遷出會室,更就學生會舉辦「臨別禮」一事報警。嶺大學生會被要求撤出會址,並收回轄下組織包括民主牆、佈告板和虎地書室的場地使用權 。中大學生會亦於去年10月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