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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藏火棉並網上搜尋炸藥 炸彈專家:瀏覽紀錄僅顯示對爆炸品有興趣

男學生涉藏火棉並網上搜尋炸藥 炸彈專家:瀏覽紀錄僅顯示對爆炸品有興趣

【獨媒報導】警方於2019年平安夜搜查一個迷你倉,檢獲煙霧餅及火棉,並拘捕持匙卡的副學士生,他於警誡下稱火棉是用作玩魔術。男子早前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並於還柙壁屋監獄期間,涉指示兩人協助刪去其瀏覽紀錄。3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今(9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炸彈處理主任、警司盧秉善今作供,他表示不能排除魔術師會使用火棉作表演。被問到被告曾在網上搜尋炸藥 TATP,盧認為瀏覽紀錄中沒有特別需要警覺之處,他只是對爆炸品有一般興趣。

3名被告依次為理大理科副學士生鄺偉邦(19歲)、議員助理余昕鈺(19歲)及學生黃俊燁(20歲)。

首被告鄺偉邦被指在儲物櫃管有10塊煙霧餅,以及含硝化纖維素的俗稱「火棉」。他在警誡下稱火棉可能是數年前購自淘寶或本地魔術店,用作玩魔術。而煙霧餅是購自淘寶,以在拍攝時製作煙霧迷幻的效果。

炸彈專家指火棉變得潮濕 未能即時點燃

控方今傳召炸彈處理主任、警司盧秉善(Adam Alexander Roberts)作供。盧指他作測試時,檢取少部分涉案的火棉並用類似燒烤點火器點燃。火棉並沒有即時點燃,相隔數秒至10秒後才點燃。他解釋因火棉潮濕,故需要火令它變乾,才能點燃。

盧又指,火棉是低威力炸藥,與火藥性質相似,對熱力、明火、摩擦及壓力會敏感。他又指一般儲存時會用濕的方式處理。

專家指若火棉在密封下點燃 可喪失手指

另外,盧指涉案的15克火棉若在密封環境下點燃,可導致喪失手指或手部失去功能,若在其他環境點燃,則會導致嚴重燒傷。

專家指從被告瀏覽紀錄可見對爆炸品有興趣

有關首被告曾搜尋炸藥 TATP 的瀏覽紀錄,盧指 TATP 是一種敏感炸藥,盧認為瀏覽紀錄中沒有特別需要警覺之處,他只是對爆炸品有一般興趣。

專家不能排除魔術師會使用火棉作表演

辯方一度播出 YouTube 一段小朋友點燃火棉的片段,他們將火棉放在手上及頭上點燃。盧其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問魔術師是否會用火棉製造舞台效果,盧表示自己沒有魔術方面的專家知識,但同意可製造出煙火效果。盧又不能排除魔術師會使用火棉作表演。

辯方一度問煙霧餅是否可在網上購買

辯方一度問及煙霧餅是否可在 AliExpress 或 Amazon 購買,控方反對此問題並認為並非專家範疇,最後盧稱沒有在 Amazon 搜尋過相關煙霧餅,但在淘寶曾見到有售賣。

至於盤問到有關瀏覽紀錄,盧認為有關爆炸品在報道經常會出現,因此有人若有興趣會搜尋,並類似資料搜集。辯方問及有很多日常物料亦可製造爆炸品,例如糖等,盧認為有這些物品不能引伸至製造爆炸品的結論。

庭上播出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警誡下他稱化學品從兒童雜誌「兒童的科學」取得,他想使用剩餘的化學品製成新化學品,警方不停追問製造目的,但被告稱僅為興趣,並無特別用途。

案件下周一續審。

3人同被控於2020年2月3日在壁屋監獄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達成協議刪除3個互聯網戶口,包括一個 Instagram 帳戶、兩個 Google 電郵帳戶。

鄺另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的時昌迷你倉內,管有爆炸品nitrocellulose(硝化纖維素)及10個煙霧餅。

案件編號:DCCC 2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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