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補習導師認藏水喉通土製炸彈囚4年 官:除為非作歹外無其他原因

補習導師認藏水喉通土製炸彈囚4年 官:除為非作歹外無其他原因

(獨媒報導)警方於去年1月在旺角通菜街一個劏房單位,爆門搜出「水喉通土製炸彈」,拘捕一名22歲補習導師。已還柙1年半的被告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強調,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使用炸彈的用途,但根據案例,「除為非作歹外無其他原因」。另外,謝官指被告的單位同時放有示威者常用物品,包括頭盔、防彈衣以及攪拌機等;綜合各因素,她認為被告有很大機會在公眾活動中使用炸彈。被告被押走時,親友向他高呼:「生日快樂呀!乖乖地!等你出嚟呀!」

官:炸彈收藏在劏房 該處人煙稠密易致嚴重傷亡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涉案炸彈不穩定,加上被告將炸彈與高度易燃物品一起擺放,且收藏在旺角的劏房,而旺角是繁忙及人煙稠密的地方,一旦發生意外會影響附近的弱勢社群,造成嚴重傷亡。

謝官又強調,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使用炸彈的用途,但根據案例,「除為非作歹外無其他原因」。另外,謝官又指被告的單位同時放有示威者常用物品,包括頭盔、手套、丙酮、防彈衣以及攪拌機等。她又認為根據案發的時間性及物品,被告有很大機會在公眾活動中使用炸彈,導致對警方、醫護、記者及途人等有嚴重影響。

官:年輕並非求情因素

謝官引述被告的求情,指他修畢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的媒體創作副學士,案發前為兼職補習老師。他自行撰寫的求情信指,對自己的愚蠢行為感後悔。區議員胡穗珊以及被告曾服務的青少年中心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

最後,謝官指年輕並非求情因素,案發時被告21歲亦非特別年輕,且法庭不會容忍此罪行,最後以6年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三分一,終判囚4年。

報稱補習導師的黃棨騫,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個劏房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分別為「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案件編號:DCCC 13/2021

相關報導:
補習導師承認藏水喉通土製炸彈 官:若示威現場使用將令多人受傷
被控劏房藏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21歲男須還柙 投訴警不准監視搜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