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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臻:「小欖係監中之監,獄中之獄」 料對楊博文終身留創傷

邵家臻:「小欖係監中之監,獄中之獄」 料對楊博文終身留創傷

(獨媒報導)裁判官吳重儀在處理小學教師楊博文襲警的案件,在控辯雙方都無提出被告精神有異下,吳官卻將楊博文還柙小欖精神病院索取報告,司法機構昨公布投訴調查報告,批評吳官「錯誤行使司法權力」,但投訴不成立。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今早在電台節目形容,「小欖可以話係監中之監,獄中之獄」,情況比其他懲教所更差,囚屋24小時開燈,每日只有十分鐘洗澡時間可離開囚室。邵家臻相信創傷難以彌補,「帶住個陰影成世㗎喇。」

(21:15 更新)懲教署晚上發新聞稿,稱「個別公眾人士」發表失實言論。對於小欖精神病院的運作方面,署方指按法例規定,每日會安排在囚人士參與運動,只有基於健康理由而獲醫生豁免者例外。此外,署方亦指不會規限洗澡須於10分鐘內完成。懲教署又表示,一般而言於在因人士就寢時,會關閉囚室內的照明裝置,惟會因應院所實際運作情況,於夜間維持個別囚室適度照明,「以確保懲教人員能有效監察在囚人士的健康狀況」。

邵家臻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即使法官專責小組用嚴詞指出裁判官吳重儀錯誤行使司法權力,但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警告下不為例,沒有具體懲處,對吳官的影響而言可能只是紀錄「花咗」。但對於楊博文來說,即使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但牽涉的法律費用高昂,也要面對敗訴要支付律政司訟費的風險,至少過數百萬開支。

「全日好繃緊無得休息」

邵家臻形容小欖精神病院,在眾多監獄中有「監中之監,獄中欴獄」之稱,他指自己曾服刑的赤柱監獄若果是「三層地獄」,小欖精神病院就是「第十層」。

任何人進入小欖精神病院,都要被要求「隔渣」,即單獨囚禁五日。邵家臻表示與一般監獄單獨囚禁有別,在小欖精神病院的囚犯是「病人」,所有收音機或書本等囚犯福利都會失去,每日不能「放風」,24小時只得10分鐘可以離開囚室前往洗澡。而囚室24小時開燈,只得一個細窗隔,供懲教職員放飯放水。在小欖單獨囚禁「比其他監獄更孤獨,更折磨」。

楊博文亦有投訴被囚友掐頸,邵家臻指在小欖的囚犯除時有精神分裂或被迫害妄想,若缺乏調停,容易起衝突而病發。按他理解,小欖精神病院常有囚犯大叫大喊,「全日無得休息,全日好繃緊,唔知會發生咩事」。

他表示「病人加犯人」的身份,令職員或懲教醫官有更大權力,例如被判入小欖的病人,不能索取獨立醫學意見。醫院令的刑期亦沒有期限,可以是一年亦可以是數年,只可以由衞生署醫官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