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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爆眼教師」楊子俊 事隔近3年被控參與非法集結 准以10萬元保釋

6.12「爆眼教師」楊子俊 事隔近3年被控參與非法集結 准以10萬元保釋

(獨媒報導)前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於2019年6.12衝突中被警方子彈擊中右眼受傷,致視力受損。事隔近3年,他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在金鐘政總以及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參與非法集結。楊今(14日)午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21日答辯,預計當日亦會作審前覆核;嚴官另預留10月5日至12日作審期。楊子俊申請保釋獲批,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

案件今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申請保釋,一度遭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報稱商人的被告楊子俊(31歲),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以及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香港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ESCC5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