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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五信託人否認未註冊 9月開審將爭議是否屬社團幹事

612基金五信託人否認未註冊 9月開審將爭議是否屬社團幹事

(獨媒報導)已停運的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早前被捕並被指涉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獲准保釋候查。他們與前基金秘書施城威另被指沒有遵循《社團條例》為基金註冊,遭票控「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均不認罪,將於9月19日開審,今(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引述控方文件指,各被告就同一宗旨組成團體「612基金」,並有持續性由2019年至2021年運作。控方以FB片段、會議紀錄及資金來源等證明,並指6人為骨幹人物。而控辯雙方將爭議612基金是否屬「社團」,及被告是否幹事。

被告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90歲)、大律師吳靄儀(74歲)、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67歲)、歌手何韻詩(45歲)、前基金秘書施城威。由於本案為傳票案件,6人不需擔保及任何擔保條件。何秀蘭就另一案件已服刑完畢。案件排期9月19日至23日審訊,為期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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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日君

控方指本案聚焦612基金是否屬社團及被告是否幹事

控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控方指,本案聚焦於兩個議題,分別為控方能否證明612基金是《社團條例》下的管理社團;若是,另一需要證明的是控方能否證明各被告是612基金的幹事。

辯方將爭議《人權法》及《基本法》

控方又指,本案將傳召12名控方證人。另外,控方指辯方於審前覆核問卷提及會爭議《人權法》及《基本法》,惟控方指看不到其爭議點如何與條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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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吳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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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

辯方不同意控方指612基金屬「個體」

首5名被告皆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第六被告由另一大狀代表。辯方指本案癥結是612基金是否屬於社團,他留意到控方在承認事實指612基金是一個「個體」,但辯方立場為612基金不是「個體」,因此控方需要解釋為何會形容為社團。同時亦需要知道控方為何指控各被告為社團幹事。惟辯方質疑控方給予的20箱文件與本案議題無關。至於憲法方面,辯方指在詮釋條例時要考慮到憲法保障。

控方指各被告為團體骨幹人物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檢視控方的案情撮要等文件後,覆述一次自己的理解,並向控方確認。嚴官引述指,各被告就同一宗旨目的組成團體,以「612基金」行事,並有持續性,由2019年至2021年。控方以Facebook片段、會議紀錄、資金來源及登記電話等證明這個團體的存在,並指6名被告為團體的骨幹人物。控方表示嚴官的理解正確。辯方則不同意控方說法。

辯方申請中文審訊英文結案陳詞 官質疑會中英夾雜

辯方亦主張在審訊期間使用中文,而結案陳詞則使用英文,因當中會牽涉案例及法律議題。控方表示沒有太大反對,唯一關注是否需翻譯中文證據。嚴官質疑若中文審訊英文陳詞,會導致法庭裁決時有困難,她強調不會用英文作裁決,只會用中文,因此不想自行翻譯導致意思有分歧。

辯方在休庭期間索取指示後,表示會堅持使用英文作結案陳詞,嚴官表示:「可以呀!只係話畀你知我裁決唔會中英夾雜」,她亦指不會貿然將外國案例翻譯成中文。

嚴官另建議控方需考慮會議紀錄等證物文件,是否需要由英文翻譯成中文。

官強調需確保5日內完成審訊

嚴官又強調,控辯雙方需確保審訊在5日內能夠完成,因她在東區裁判法院有其他案件要處理,「我喺東區抽5日嚟做,啲案排到11月啦」,若審訊需額外時間將難以安排。

嚴官另指,草擬的同意案情提及戶口資金問題,並問到控方是否牽涉銀行家誓章,控方指將會呈交。

嚴官應控辯雙方要求,安排控方在8月29日呈交開案陳詞予辯方,辯方於9月5日呈交承認事實;9月9日呈交文件副本。結案陳詞則暫定於10月15日及31日進行。

有被告審訊時將由其他律師代表

彭耀鴻透露於審訊階段只會代表陳日君及何秀蘭;其他被告將分別由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及李志喜、大律師林國輝。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早前指,審訊將有8小時錄影片段,當中包括612基金在遊行期間擺街站的片段。

控罪指,6名被告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6人皆表示不認罪。

案件編號:WKS4829-48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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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