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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於葉務】垂直綠化光禿禿 如何做到可持續建築?

【疏於葉務】垂直綠化光禿禿 如何做到可持續建築?

近年政府為鼓勵更多可持續建築,希望更多發展商在私人新建築中加入垂直綠化元素,在大廈牆身種植物,目的是在地盤面積有限的情況下,仍然維持綠化水平。不過隨著這些新建築物在近10多年陸續落成,不難見到垂直綠化植物頻頻枯死、花盆丟空的狀況,不甚雅觀之餘,亦達不到垂直綠化聲稱可降溫和改善居住環境的目的。

「綠野先終」:垂直綠化植物枯枝敗葉

研究員於6月中,探訪市區部分有垂直綠化牆的私人樓盤的實際情況,觀察到不少植物的狀態並不理想,有垂直綠化局部枯死,甚至部分盆栽有丟空的情況,並歸納出以下3種不理想的種植狀態:

⫸ 有植物枯死及盆栽丟空:油塘海傲灣、將軍澳Monterey、深水埗The Campton
⫸ 有攀藤植物稀疏甚或架上沒有植物:將軍澳帝景灣、將軍澳藍塘傲、朗屏朗城匯
⫸ 種植塑膠植物:將軍澳海翩匯、將軍澳天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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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見到植物枯死,不排除是剛剛好看到而已。不過查閲Google歷年街景圖,可見部分樓盤是經常有垂直綠化植物枯死,或長期枯死的狀態。以油塘海傲灣為例,面向鯉魚門體育館的外牆從2022年起明顯有大批植物枯死,2023年及2024年的街景圖顯示已有部分枯死植物已被移除/掉落,剩下大量空置的盆栽,而上月亦於現場發現情況依然,若然非對比過往植物生長茂盛的面貌,未必察覺到牆上有垂直綠化,或許會誤會是建築物通風位而已。

部分樓盤的垂直綠化牆貌似有恆常的管理。以深水埗The Campton為例,面臨福華街的牆身從歷年街景圖可見垂直綠化外牆在不同時期不同位置有空缺,顯示垂直綠化植物明顯枯死,及後已換上新的盆栽,可見垂直綠化牆的維護成本實在不菲,或解釋了為何部分樓盤放棄重新種植。

這情況並非孤例,長期有植物枯死反映垂直綠化有別於一般綠化植物難打理,尤其位於牆身高處的植物更易枯死或空盆,可能因管理成本高昂而疏於打理或將綠化植物,甚至將其「偷龍轉鳳」換成塑膠植物。不過在近年,這些有垂直綠化的新樓盤仍雨後春筍般出現,既然那麼難打理,維護成本高昂,為何發展商仍要熱衷做垂直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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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為符合《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的要求?

事實上,過往亦有園境師及建築師指出垂直綠化頻頻枯死的問題,而這亦與樓面面積寬免政策有關連。研究員進而查閲建築物的綠化指引及垂直綠化的相關政策,發現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四章的綠化規劃指引中,提到「在審批新的私人發展項目是否可獲授予總樓面面積寬免時,會以有否遵從《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包括綠化覆蓋率,作為審批的考慮條件」【註1】。

換句話說,2011年以後的發展項目,發展商如果想申請總樓面面積寬免,毋須繳納更多地價,其先決條件是符合同年推行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後稱《指引》)。而《指引》列明建築物的綠化覆蓋率要達20-30%的地盤面積(比例要求基於地盤大小)。不過,有時因地盤限制令20-30%的綠化面積難以達成,發展商就會考慮部分綠化面積改為垂直綠化,即垂直表面的植物(Greenery that grows on a vertical surface)【註2】,以節省地面空間作其他必要用途。

而發展商申請總樓面面積寬免的誘因很大,因為政策豁免例如平台花園、單位露台、工作平台等設施的面積計入地價,發展商即可將其「免費」轉換成可建單位的樓面面積,增加可供出售單位數量。而垂直綠化本身(如果打理得好),亦有助改善樓盤環境,幫助樓價升值,所以發展商亦覺得做垂直綠化是一件一石二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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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樓盤扣除失效垂直綠化面積 或實質不符《指引》要求

但若垂直綠化做得不好,甚至轉為塑膠「植物」,會惹來實際上沒有達到《指引》中「綠化覆蓋率」要求的質疑。研究員透過屋宇署有關私人發展項目綠化面積的文件【註3】,整理出近10年有透過垂直綠化(vertical greening)以滿足《指引》中的「綠化覆蓋率」的發展項目,發現有部分樓盤,若扣除垂直綠化部分(即剩下的「非垂直的綠化面積」),實質或無法達到《指引》要求的20-30%「綠化覆蓋率」:

項目|垂直綠化面積(平方米)|綠化面積要求(平方米)|剩下的非垂直的綠化面積(平方米)

油塘海傲灣|204.29|648| 451.75 (或不符合《指引》)
深水埗The Campton|190.38|634.6 | 448.72 (或不符合《指引》)
將軍澳帝景灣|696.41|2583 |1913.13(或不符合《指引》)
將軍澳海翩匯|798.64|7890.6|7248.94 (或不符合《指引》)
朗屏朗城匯|155.55|1679.6|1740.4 (仍符合《指引》)

可見若扣除失效的垂直綠化面積,上述5個研究員現場考察過的樓盤,4個或不合乎《指引》要求。現場考察亦揭露了其他問題,例如比對設計圖與實質的種植位置,研究員進一步發現有發展項目未依圖則所示進行種植,將軍澳海翩匯圖則標明在建築物南邊有一幅31平方米的綠化牆身(green wall),但現場無栽種痕跡,如果屋宇署上載的圖則準確,這或許亦屬不符要求。

此外,研究員還發現部分圖則標示不清晰(例如將軍澳藍塘傲、將軍澳Monterey)或無法下載(將軍澳天晉),難以確認現場的垂直綠化牆合規與否,所以實質情況或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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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綠化保養困難 長久而言難以持續

垂直綠化植物頻繁枯萎,證實垂直綠化政策的實質執行情況欠理想,難以達致可持續建築的目標。植物不斷枯死,不斷製造垃圾,不斷使用機器工具等,甚至以塑膠植物扮綠化,更是於可持續理念相違背。

這亦與香港的建築環境及樓宇管理不無關係(所以將外國的垂直綠化做法照辦煮碗搬來香港不一定行得通):香港樓高,有不少垂直綠化牆位於高位,需要升降台和聘請專業人士恆常管理。盆栽不斷枯死後,牽涉極大金錢成本。而令人頭痛的是,這個本身是發展商的綠化責任,若然由業主共同承擔,而業主若嫌成本太貴不願繼續保養垂直綠化牆的話,那麼不符合《指引》的責任該由誰來負?「過咗海就係神仙」,缺乏持續監察下,發展商只有誘因起,但無誘因管理垂直綠化牆,屋宇署又有什麼措施阻止這個不理想的情況?

如何令不可持續的垂直綠化轉化為持續?

《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開初為限制「發水樓」而推行【註4】,避免發展商獲取過多額外的樓面面積,同時亦要求發展項目對周遭居民的生活環境負責。但政策運行14年間卻衍生出額外問題,發展項目因紙上談兵的設計而獲得獎勵,而後續的成本責任卻轉嫁予業主,亦非理想的狀態。

垂直綠化問題重重,相應部門應針對垂直綠化作為可計算的綠化元素檢討指引內容,避免令種植的環境成本過高而偏離指引的初衷,甚或要求發展商為垂直綠化定立持續的管理模式,有長遠的規劃令設計可持續地發生,例如要求發展商設立垂直綠化基金,或與業主共同擬定一套在財政上可持續的管理方案,減少後續衍生的管理成本和責任問題,令可持續設計發揮到真正的價值。

【註1】規劃署.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第四章:康樂、休憩用地及綠化
【註2】Building Department. Sustainable Building Design Guidelines (APP-152)
【註3】屋宇署. 私人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寬免概況及相關資料
【註4】發展局. 2021.06.23. 立法會五題:新建住宅樓宇的環保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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