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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索網民資料 3年逾1萬4千宗 全無法庭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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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3年香港政府各部門合共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逾2萬次的申請,包括索取網民資料及移除網站內容。(圖:香港資訊透明報告網站

(獨媒特約報導)美國泄密者斯諾登爆出《稜鏡行動》,敲響全球網民對政府網絡監控的關注。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和谷歌合作推出《香港資訊公開報告》,揭露過去3年,本港多個政府部門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提供用戶個人資料逾14,000次,要求移除網上內容亦有7,003次。其中警務處索取資料的次數最多,共12,501次,佔整體86%。惟這次要求全部沒有得到法庭命令,ISP的答允率竟超過8成。

機構透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向政府索取文件,把政府部門直接插手網絡世界的行徑曝光。警方對網絡供應商索取資料位列政府部門第一,原因主要是防止及偵查科技或使用互聯網的罪案。海關亦以類似理由,提出 1,677次索取用戶個人資料的要求。ISP需提供網民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人電話、地址、IP地址及電郵地址等個人資料。

值得留意是,上述的要求均沒有獲得法庭命令,只是各部門直接向相關機構提出。各部門是依從什麼守則或指引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作出要求,至今仍未有交待。當然,網民亦無從得知各ISP的內部指引,在何情況下會滿足政府部門的要求。

此外,8個政府部門提出合共7003次要求移除網絡內容。意外是,衞生署提出要求的次數位列眾部門之首,逾96%,遠超警務處和海關等執法部門。衞生署所持的原因是「懷疑拍賣或銷售受管制或未經註冊的藥物,可惜同樣沒有法庭傳令。至於執法機構列出的主因遏止侵權罪行及其他違法行為等。最離譜的可算是香港郵政的移除要求。它曾以「短片可能影響部門形象及引起有關同事不安」為由,要求YouTube移除該短片。惟YouTube認為短片不涉及侵權,拒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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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應政府部門的要求,交出網民資料及移除內容的應允率達82.2% 。(圖:香港資訊透明報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