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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記者變成公關——是對立還是分工合作?

由記者變成公關——是對立還是分工合作?

文:隱君子

Fish 算是典型 journal 人,由新傳系一畢業出來就在紙媒當記者,港聞、法庭、醫療版都做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都是一些小人物的人情故事,可能因為自己都喜歡寫這些吧。」可惜,熱情終敵不過現實,長時間朝九晚十的工時,太辛苦,休閒時間不足,也沒有給她足夠空間發掘故事,令對自己有追求的她有很大的無力感。經過了兩年記者生涯,轉了行去做PR,先後在大學和 NGO工作過。現在於 NGO 的公關部門負責對傳統媒體,撰寫新聞稿、訪問、專欄,籌備記者會。同一個場合,但已站在了不同的崗位。

公關是很多做厭/累了記者的朋友的出路,或者因為兩邊的技能比較相近,畢竟PR對最多的都是記者行家,認識傳媒生態如何運作,對公關工作幫助很大。然而,兩者聽起來還是很對立、很矛盾的事情,記者追求事實的真相,對於 PR 所說的一字一句都應抱有質疑,PR 則給人有點滑頭的感覺,會做很多的化妝術,把事實真相改頭換面,包裝、掩飾、甚至扭曲,以符合公關的目的。最少在追求「真相」的層面,兩者看似是對立的,由記者轉做PR,不會有掙扎嗎?這個疑問一直在小記的腦中盤旋。

公關只是一個方法

「坦白說,我以前做記者也不喜歡PR,尤其我以前做醫療版,總覺得他們只是為公司講說話,背後有agenda。」但Fish轉了行認識深了以後,又有不同的理解。她認為雖然公關最終都是要為機構(無論是商業、慈善、公營)的目標和利益服務,但他們如何包裝、宣傳,都不能夠(或者說不應該)脫離事實的本質。「PR不一定就是惡,公關只是一個方法。」在現實的世界,做新聞要考慮公眾利益和大眾興趣,但很多慈善組織、非牟利團體的議題和資訊,都要靠廣告帶出,引起公眾關注。也許因為 Fish 做的公關工作都不為牟利,她堅信做 PR 都可以為社會帶來改變。

雖然記者更自由,不像PR有較多侷限,但兩者都需要找故事和說故事的能力。例如她曾經在 NGO 負責過一個找青少年拍片的活動,給他們一個一分鐘的空間說自己的故事,其中有個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孩很喜歡音樂,想要自主權,奈何媽媽對她過份保護,不給予太多空間,平日經常吵架,結果媽媽看了她的短片,才明白她的內心世界。

如果做記者、公關都是為了社會,尋找城市角落不同的人情故事,會不會兩者不一定站在對立面?矛盾的假象,其實只是兩者在社會各自的分工?

「我的底線,是不能接受說謊。」Fish說得斬釘截鐵。

網絡世代的新聞與廣告—是否越發面目模糊?

Fish認為網絡和社交媒體的興起,完全地改變了公關的生態。傳統的廣告已經不能入屋,宣傳要在資訊爆炸的年代鶴立雞群,一定要有創意,可以是拍廣告抽水,或者靠網絡紅人宣傳。好事還是壞事?「做PR要緊跟時代步伐,不斷進步,每一日都不同,每一年的宣傳手法都轉變。沒有說好還是不好,關鍵是知道世界不斷在變。」網絡改變了傳媒和大眾之間的力量平衡,社交網絡為大眾充權,令公關未必再需要靠電視、報紙宣傳,反而要在網絡跟網民互動,令他們可以參與。

在網絡世代,新聞、資訊、廣告之間的界線,好像越發模糊了?她覺得紙媒經營困難,越來越難守得住新聞的底線,例如用新聞包裝的廣告繕稿(advertorial)損害公眾信任,忙於抽水呃like的媒體好像逐漸迷失了新聞工作者的本義。但Fish堅信新聞始終有其重要價值,新聞和廣告亦始終有其根本分別——廣告一定要服務機構的利益,但新聞是捍衛公眾的知情權,必須關乎公眾利益。

當大家都捲進了網絡的旋渦,記者不再像以前高高在上,獨攬傳播資訊的大權,公關不再只是企業或機構的傳聲筒,單向發聲,而每個人都是遊戲的「玩家」,跟其他人一樣,互動、連繫,但其實又默默堅守自己的角色,或者暗暗推動自己的agenda。會不會因為這個微妙的關係,才令新聞和廣告之間的界線,變得越發面目模糊?

原文刊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