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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釋法遊行案審前覆核 吳文遠林淳軒:料入獄數月

反釋法遊行案審前覆核 吳文遠林淳軒:料入獄數月

(獨媒特約報導)民陣去年11月發起反人大釋法遊行,期間社民連、工黨、香港眾志及大專政改關注組呼籲民眾繼續遊行至中聯辦,獲4,000人響應。遊行人士於中聯辦外與警方爆發衝突,事件中9人被起訴,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主審裁判官黃雅茵同意辯方代表律師要求,案件押後至10月13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民陣於去年11月6日發起遊行,反對人大將於11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條作討論。遊行本以舊立法會終審法院為終點,香港眾志、社民連、工黨、大專政改關注組於金鐘呼籲民眾繼續遊行至中聯辨。遊行人士當晚與警方於干諾道西及德輔道西爆發衝突。案件上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9人否認全部控罪。

被告之一、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指,根據上星期公民廣場案覆核的判決,有心理準備會被判以月計的刑期。香港眾志常委林淳軒認為,是次法庭取態將影響日後判決,他批評案件為政府利用警方、司法權打壓示威的手段。林又斥近年香港發生愈來愈多政治迫害,希望市民多關注其他受迫害的抗爭者。林指已有被判監6至8個月的最壞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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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訂上午9時30分開審,惟第4被告人盧德昌因交通擠塞遲到,裁判官宣佈延遲至10時15分開庭。案件於10時15分再次開庭,辯方律師解釋盧德昌已於9時乘搭的士前往裁判法院,惟昨日颱風令路面狀況擠塞,望裁判官原諒。裁判官接納被告遲到理由,但她指出被告應預料颱風翌日路面會較擠塞,應提早出門以避免遲到。她表示不會增加被告擔保條件,但日後若再犯,則考慮增加擔保條件或撤銷擔保。

正式審訊時,控方表示早前接獲辯方律師要求,希望押後聆訊。辯方律師指需要時間整理審訊所需文件,將於下次聆訊前三日呈交聯合審前覆核文件。控方律師同意要求,雙方律師建議於10月13日再次聆訊。審判官接納辯方律師要求,宣佈案件押後至10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8號庭再作聆訊。審判官要求辯方律師最遲在10月10日呈交經簽署的聯合審前覆核表格。

9名被告分別被控7項控罪,控罪如下:
社民連吳文遠:煽動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兩項)
社民連周嘉發:阻差辦公、襲警
社民連陳文威:參與非法集結(兩項)
香港眾志林朗彥:參與非法集結
香港眾志林淳軒: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
大專政關葉志衍:參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
大專政關盧德昌:參與非法集結
前嶺大學生會會長鄭沛倫:參與非法集結
人民力量周樹榮:參與非法集結

記者:蘇珈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