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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案最後三人獲准保釋 嚴敏華:香港有人願意為民主自由坐監

東北案最後三人獲准保釋 嚴敏華:香港有人願意為民主自由坐監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有示威者在立法會外抗議,部份人欲闖入立法會大樓,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罰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監禁8至13個月。其中10名被告月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餘三人包括梁穎禮、朱偉聰和嚴敏華今午申請保釋獲批。他們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候審,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並交出旅遊證件,禁止離開香港。

官:公廣案判決未必影響本案

開庭前,律師向三人講解保釋程序,他們神情輕鬆。嚴敏華全程面露微笑,梁穎禮不時向公眾席的親友示意和打招呼。在得悉保釋申請獲批後,三人如釋重負。

控方律師特別提到,重奪公民廣場案黃之鋒等昨日上訴得直,為此案提供合理爭論,要求法官批准三人的申請。

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李義指,此案未必可與黃之鋒案作直接對比,認為昨日的判決不一定會影響本案結果。他又強調,批准三人保釋不等於接納三人的上訴理據。李義考慮到三人沒有潛逃風險,加上律政司沒有反對保釋申請,故會依照處理其他被告方式批准三人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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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嚴敏華、梁穎禮

嚴敏華獲釋後表示,今次是第二次坐監,「上次是捱落去,無好好反省社會運動的角色」,今次在獄中反思了何謂自由,「自由是在框架下仍能寫字和做自己做想做的事,在有限的框框中仍然盡最大努力掙扎,這才是自由的光輝。」

嚴敏華又指香港眾志常委周庭被政府無理取消參選資格,港人被剝奪選舉權和表達政見的自由,不能因為人微言輕而甚麼都不做,「13+3又好,旺角暴動入獄的朋友又好,證明香港有人願意為民主和自由而坐監。」

朱偉聰表示,半年來學習很多,有很深刻的反省。他提到,在入獄期間知道,過去幾年的抗爭運動中,錯失了對基層市民、不熱衷政治的人作更多解說的機會,「獄中好多人不明白甚麼是新界東北,令人反省點解做咗好多,但政府都無動於衷,因為對市民沒有好好的演繹。」朱偉聰表示要多謝政府,半年的監獄生活,讓他可以在距離下回看得失。

梁穎禮多謝一直支持的朋友和市民,又感謝一起相處的囚友。他表示,今日的終審法院大樓是舊立法會,想起昔日反高鐵、保衛天星皇后碼頭、佔領中環到雨傘運動,希望透過行動及經驗的反省,回應現時社運難行的處境,「行動係出於善意,可以感受到自由,希望之後搞好自己的社區。」

他們又高叫「釋放黃浩銘,還我戰友」、「公民抗命,無畏無懼」和「土地屬於人民,官商鄉黑可恥」。

17.13.01
(左起)朱偉聰、民協深水埗區議員楊彧

同案多人包括梁曉暘、劉國樑、周豁然和招顯聰到場支持,雙學三子周永康、黃之鋒和羅冠聰亦有到場。

朱偉聰的前僱主、民協深水埗區議員楊彧前來支持朱偉聰。他認為年輕人不應該遭政治打壓而入獄,因為他們都是為公義而公民抗命。他提到,日前曾寫揮春「早日出冊」予朱偉聰,並打算寄給他。

記者:李嘉雯、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