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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回應《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攝:Alex Leung

特區政府今日(19/11)公佈最新的《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2017年本港貧窮人口達137.7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高達20.1%,貧窮人口創2009年以來新高,貧窮率創2010年以來新高;縱使政策介入後,2017年貧窮人口仍超過100萬人(100.9萬人),貧窮率仍高達14.7%。為此,本會回應如下:

1. 雖然過去數年本港經濟增長強勁,人均生產總值屢創新高,惟貧窮人口不升反加,政策介入後貧窮人口再次突破100萬人,創2012年後的新高,證明持續經濟增長難令低下階層分享經濟成果;本港貧窮問題持續嚴峻,政府扶助貧窮人口力度不足,未能有效透過政策進行財富再分配,未有精準及具力度的扶貧措施。

2. 2017年貧窮人口數目創近年新高,反映政府未有積極和有計劃地減少本港貧窮人口;當局以相對貧窮及貧窮線定義(即每月住戶收入為中位數一半以下)為由,託辭貧窮人口數目必定存在,忽略欠缺扶貧綱領及滅貧指標導向扶貧政策的缺失。

3. 貧窮人口包括從事經濟活動和非從事經濟活動的住戶,前者主要為非綜援在職貧窮家庭,後者則為退休貧窮長者,以及未能從事經濟活動的住戶。政府將貧窮人口增加,歸咎於人口老化及住戶小型化,導致貧窮長者及貧窮人口急增,這亦反映當局政策未能適時回應社會需要。

4. 首先,在職貧窮家庭方面,政策介入前2017年非綜援在職貧窮家庭人口為70.6萬人(2016年為57.7萬人),貧窮率為11.8%(2016年為9.8%)[政策介入後為48.1萬人(2016年為44.9萬人),貧窮率為8.1%(2016年為7.7%)],貧窮人口及貧窮率均有所上升,反映扶貧效力並不顯著。現時政府主要透過在職家庭津貼(以前名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學生資助計劃、交通津貼計劃等等,向低收入的在職家庭提供現金援助。然而,以上各項計劃在脫貧效應並不顯著,申請和受惠人數亦不多,本會呼籲當局應全面檢討以上各項政策的申請資格及津助金額。尤其重要是的,不少租住私樓的在職貧窮住戶均面對住屋龐大租金壓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7年行政長官競選政綱中[1],亦提及「研究分別適用於公屋戶和租住私樓家庭的安排」。為此,本會呼籲當局應儘快檢視「在職家庭津貼」的津助金額,特別為居於出租私樓的職津受助家庭提供更高的津助額,以助減低租金重擔。長遠而言,當局應推行「負稅率」制度,補貼收入低於貧窮線的在職貧窮家庭。

5. 在貧窮長者方面,政策介入前的2017年貧窮長者人口為49.5萬人(2016年為47.8萬人),長者貧窮率為 44.4%(2016年為44.8%)[政策介入後貧窮長者人口為34.0萬(2016年為33.7萬人),長者貧窮率為30.5%(2016年為31.6%)],換言之在政策介入後,每3名長者仍有1名身處貧窮狀況,反映長者貧窮情況嚴重。現時當局主要透過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扶助貧窮長者人口,然而,縱使政策介入,仍有為數不少長者難以脫貧。為此,當局應檢視現行扶助貧窮長者的福利政策,包括放寬以上各項計劃的申請資格、並調高向受助人發放的津貼金額,強化福利政策介入後對貧窮長者的經濟支援。

6. 另方面,對於沒有就業能力的貧窮人口而言,當局主要透過綜援制度提供協助,然而,除了一、二人家庭外,其他綜援受助人獲資助水平均低於貧窮線,接受綜援協助後亦難以脫貧,甚至仍處於匱乏困境。過去二人多年來綜援制度均未有作出全面檢討,為此,當局應全面檢視綜援制度,以基本生活預算模式重訂綜援金額,強化綜援作為社會安全網對弱勢社群的支援。同時,當局亦應定期進行匱乏研究,檢視本港人口匱乏狀況,以助制訂相應扶貧政策和措施。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謹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