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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引起的衝突 林鄭必須負責

元旦引起的衝突 林鄭必須負責

首先,以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身份感謝出席元旦遊行的市民及團體。今天的遊行中,示威者亦是和平表達意見,而整個遊行與街站安排所引起的混亂,都是警方、行政處與林鄭月娥所造成的,政府必須負責!

一. 關於警方在記利佐治街的安排釀成衝突事件

民陣因上年十一遊行,警方已一直阻撓各團體擺設在記利佐治街擺設街站,所以民陣由申請遊行,到與警方開會,都一直要求警方就記利佐治街街站安排提出決定,以及與民陣商討,但就算有不反對通知書,警方都一直沒有口頭或白紙黑字的決定通知民陣,也沒有與民陣溝通!直至今早,記利佐治街近地鐵站出口的行人路全都是鐵馬,警方到今日早上才通知有份申請遊行的我,指因工展會,以及避免阻礙行人路而擺放鐵馬,並禁止團體擺設街站。我即時提出三點質疑:

一. 為何在七一維園已有活動,但沒有同樣安排;
二. 警方指給予地鐵站出口對面行人路做街站,但不給予市民由地鐵站出口到街站位置,是否刻意讓所有團體不做街站宣傳;
三. 警方為何一直拖延通知遊行申請人在記利佐治街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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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方並沒有回應,因此我與召集人決定親自將警方鐵馬移開,造成衝突,警方並且威脅進行拘捕,直到最後因范國威議員介入,警方才解封部分鐵馬,讓民間團體擺設街站。

二. 關於行政處與警方阻撓示威人士進入公民廣場造成人踩人事件

民陣今年11月21日向林鄭月娥與行政署發出公開信,要求與行政署就公民廣場討論開放指引,但行政署回信拒絕與民陣討論,而今年12月19日民陣已發信要求與警方、行政署一同開會,就元旦遊行民陣使用公民廣場作終點討論,但行政署再次拒絕,並且白紙黑字回覆:「本署必須重申,「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特區政府是絕不容許任何違反香港法律包括《基本法》的活動在東翼前地進行。使用東翼前地進行公眾集會/遊行的組織負責人應遵守在特區實行的法律,並確保其參加者同樣遵守相關法律」。

行政署的決定不但含糊不清,不清楚介定甚麼標語或團體不能進入公民廣場,更不與民陣溝通,最後今日部份遊行人士被阻撓進入,更造成人踩人事件,造成社民連成員陳文威與本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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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兩件事情可見,今日的混亂都是由政府、行政署、警方不願溝通、亂劃紅線,以及其以含糊不清的指引和法律所造成的!對於今天的混亂,林鄭月娥必須負上全責!民陣將會商討日後的遊行安排,並且積極考慮以司法覆核方式,請法庭清楚介定使用公民廣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