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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四示威者稱警車內遭毆打 警方大狀:車廂黑暗如何得知警打人

反東北四示威者稱警車內遭毆打 警方大狀:車廂黑暗如何得知警打人

周諾恆(左)、梁穎禮(中)、黃永志(右)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6月的反新界東北規劃前期工程撥款示威中,4名示威者稱被捕後於警車上遭警方毆打、扯耳朵及吐口水,他們入稟法庭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合共逾80萬款項,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原告人社民連黃永志率先作供,代表警方的律政司外聘大律師質疑黃,如何在黑暗的車廂裡得知其他示威者被警察毆打。

黃永志稱被帶走時非常合作 沒有掙扎

原告人為社民連成員黃永志、社運人士周諾恆、梁穎禮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前助理周振宇。前兩者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後兩者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外聘的大律師周凱靈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李紹豪審理。

黃永志供稱,當日於立法會公眾示威區裡手持咪作廣播,表示不想新界東北變成石屎森林,而立法會應該是屬於人民。其後,他稱被相信是便衣警察的男子拉住,但該男子並沒有表明身份,影片拍得超過20人包圍保護黃。黃問該男子是否欲拘捕自己,並表示:「唔好推,我唔會走。」黃供稱,被相信是便衣警員的男子帶走,直至被帶上警車期間,他的態度非常合作,「完全無掙扎。」

警務處處長代表質疑車廂黑暗 何以得知示威者被打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大律師周凱靈盤問時,指黃永志當時為社民連梁國雄的議員助理,理應不是第一次參與「反政府」活動,會知道樂器如鼓能夠用以鼓勵現場士氣。周又指,黃永志、梁穎禮、周振宇及周諾恆均身處於用鐵馬圍成的音響設備範圍內,可見他們為集會主持人,黃亦有權力控制廣播內容。黃則表示,沒有特別留意現場的鼓聲。

黃供稱,上了警車後,被安排坐在最後一排的單人座位,其後一名警員要求他垂下頭,面部向地。他指當時車廂沒有開燈,但是知道有4至6名警員在場,坐在前面的示威者被警方揮手毆打。黃又稱,坐在他右方的雙人座位的示威者被警察用手拍頭,該示威者用手掩護及瑟縮時,被警察用膝頭撞擊身體、用拳頭打背部,以及將頭撞向車窗。他稱自己亦被警員拍打後腦、面部以及胸口。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周凱靈質疑,在完全黑暗的車廂裡,黃如何能見到前面及右邊的被捕人士被警員毆打。黃回答,從車廂內聲音及警員大力揮動手臂的動作,能得知他們被打。

原訂法庭座位不足需轉換場地 官:公眾關注超出預期

約10名社運人士及東北村民到場聲援及旁聽,但庭內座位不足,部份人需要坐在地上或站立。9時半開庭後,李官表示沒有想過此案件得到那麽多公眾關注,於是安排轉往另一個容納更多人的法庭。休庭至11時才續。

2014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前期工程撥款期間,超過300名示威者舉行集會反對撥款。集會其後演變成衝擊行動,逾百人留守示威區等待警方抬走。警方將社民連黃永志、社運人士周諾恆、梁穎禮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前助理周振宇帶上警車後,疑似立即關燈及毆打4名被捕者。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 DCPI 282、311、349、375/2015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