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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讀文化節】同婚立法,港台兩地準備好未? 許秀雯:法律必須走在社會前

【同讀文化節】同婚立法,港台兩地準備好未? 許秀雯:法律必須走在社會前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左二)及大律師楊嘉瑋(右二)擔任講座嘉賓。

(獨媒特約報導)第三屆香港同讀文化節上周六(3月31日)舉行「法庭事,法庭了;那就沒我的事了?」講座,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兼執業律師許秀雯,及香港大律師楊嘉瑋,同場就港台兩地同性婚姻立法作交流。兩人均認為社會支持對同志平權十分重要,許秀雯指出「法律必須走在社會前面」,終有一天大眾會明白同志的處境。

回顧台灣平權抗爭 阻力重重

許秀雯指出,台灣在2017年釋憲,同性伴侶獲得婚姻權,背後經歷了困難重重的抗爭,回顧整個平權運動,最大阻力是反同人士的激烈反應。2013年10月,伴侶盟將草擬完成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交到立法院,並順利通過了一讀。但隨後一個月,反同組織隨即召集了十萬人上街抗議。許指,反同人士認為同志是「次等公民」,「不配」擁有異性戀人專有的權利。由於受到社會爭議,加上當時的執政黨是性別立場保守的國民黨,伴侶盟所提出的民法修正案最後並沒有完成立法審議。

眼見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院受阻,在2014年春天,伴侶盟律師團隊開始同步開啟一系列司法訴訟路線,其中包括義務代表同運人士祁家威,將同婚登記案件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該案敗訴後,於2015年正式聲請大法官釋憲。

至2016年,支持同性婚姻的民進黨蔡英文上台,但許指同性婚姻並沒有即時獲得注意。直至同年10月,法籍教授畢安生在台墮樓自殺,主要原因是他的同志伴侶於前一年因癌症逝世,但因為在法律上沒有配偶關係,使他未能參與伴侶的醫療決定。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當時不同政黨團體都推出了有關同性婚姻的修正案。許指出,政黨的這些舉動都激發起反同人士的抗議。而反同組織亦於2018年提出「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國中小學不應施同志教育」、「以專法保障同性伴侶而不修改民法定義的婚姻形式」3個公投案,且全部獲得通過。不過,許指公投結果不能牴觸2017年的釋憲,只會影響同性婚姻的立法形式。

楊:港人普遍支持同性婚姻 未來幾年是立法關鍵

香港大律師楊嘉瑋則指,香港未能就同性婚姻立法,一來是時機問題,二來《基本法》只允許一男一女的婚姻。他謂香港法律著重保障異性戀婚姻制度,認為法律界爭取同志平權可「不打同性婚姻,先打同性權利」。他以英籍女同志QT案上訴得直作例,當事人能夠申請受養人簽證隨同性戀人SS來港,相信此案成功是與社會氛圍有關。他又引述2018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項民意調查,指有過半香港市民(50.4%)支持同性婚姻,並有約七成受訪者支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故此認為香港就同性婚姻立法有一定的民意基礎。

2019年其中一宗備受關注的同志平權案件是MK案,此案當事人就香港沒有同性伴侶締結機制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將在年內開審。楊認為,「民事結合」方式或可是其中一個立法方向。他指隨著MK案開審,「(同性婚姻立法)喺未來幾年係有可能,轉機永遠都喺度,只係大家捉唔捉得住」,就算「輸咗咪再嚟過」。他又強調任何法庭抗爭都是平權運動的一部份,「如果到時(同性婚姻立法失敗)社會戥我地唔抵,就證明其實我哋已經做咗好多嘢(推動性別平權)。」

平權運動有賴公眾支持 許:他們有一天會懂

被問到同性婚姻立法會否「走得太前」,許回答指社會氛圍十分重要,「反同組織在公投時的大量動員,其實會將(對同志的)小小偏見變成大的偏見」,她續指台灣的社會氛圍是不穩定的基礎,「當有人刻意要操控這個議題的時候,那個(對同志的)不友善是會顯露出來,那甚麼東西是這個不友善的防線?我覺得是法律,法律必須走在社會前面。有了平等的法律,社會都還是會歧視(同志),何況是沒有平等的法律?」她指同志值得被平等對待,只是公眾需要時間去擁抱平權,「他們(反同人士)有一天會懂」。

楊嘉瑋亦指出,香港社會氛圍在過去幾年有很大轉變,同志運動的努力是不可或缺。「如果有人二十年前話要爭取同性婚姻,我會話走得太前,因為當時仲未有社會基礎」,但他相信現在這一刻是適合的時機。

記者:陳康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