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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的不智、癡人説夢話的法治

禁蒙面法的不智、癡人説夢話的法治

警察朋友支持蒙面法,認為這讓違法者可以被繩之於法,負上自己法律的責任。

支持這説法的根本基礎是法治。法治這觀念在正常的社會是無容置疑的,使得這支持蒙面法的觀點有最起碼的邏輯基礎。

然而,現在的香港還是正常的社會嗎?

法律是社會中眾人的行為的共同規範,而法治這就是執行和演繹這行為規範的方式。這倆必然與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與政府合理性(justification of the state)相關。因法律是人民和政府共同認同的社會規則、是眾人共同相處與及政府管理社會的依據和準則。國家與政府亦是基於這契約與法律而建立。所以,如果任何一方不再承認社會契約和政府的合法性(legitamacy),那由這政府所頒布的法律對不承認的一方是無效的。既無法,法治就無法可演,無用武之地。

長久以來的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長期匆視不滿社會被金融與地產壟斷的聲音、不斷掩耳盜鈴的運用不同合法與不合法的方式去扭曲和掩蓋民意在兩級會中的聲音、千方百計拒絕給予香港人承諾了的真雙普選。市民對香港的政治與經濟制度的長期不滿最終與因林鄭月娥不惜一切要通過送中條例、與及這四個月來特區政府的態度和警暴所產生的民憤一拼全面爆發。這已令相當部分的香港人不再認同香港過去的社會契約。部分市民甚至不承認政府的合法性。政府和由其所頒布的法律對他們來説已無任何道德與政治地位可言,所發的警告和呼籲都是虛偽和可笑。所以法治的基礎已經逐漸在香港瓦解。如大部分香港人認同香港已進入以上的階段,那香港就會進入了推翻政府的狀態,是內戰的狀況。既是戰爭,則除了進基本的人道主義立場外沒有甚麼規則可言,雙方落場,打死無怨。現在大多數的警察帶著自己的政治立場執法並視示威者如敵人往死裡打、示威者亦開始進化武力反抗襲擊警察和中資商店機構,並且私了「參戰」的「藍絲」、「藍絲」開始攻擊和理非、而和理非即開始不理反對通知書參與遊行。警隊與勇武越來越似軍隊與民兵,社會已分成兩個派系,可證香港逐步近乎內戰。

現在香港面對的已不是一般的治安問題。我們已不能再以過去所認識、建基於過往香港人與政府共同承認的社會契約與政府具合理性的情況之下所產生的法律與法治的觀念,去理解示威者、警方、與政府的行為。再用法治的角度去理解和評論雙方的行為是失焦。用止暴制亂和法治的明目去解決政治問題更是無法處理現在危險的狀態。而推蒙面法最不智的地方,除了是不可能有效執行外,更是製造更大的民憤而引發更多和理出來挑戰蒙面法與參與「非法」的遊行,令和理非放棄這政府和警隊,將他們也推向不承認政府的一方,最後是全面內戰或文革。

可幸的是現在不少香港人還對政府懷有最弱小的認同和期望,所以才會要求警察守法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等,以令市民與政府能重回共同的社會契約基礎。不然,最終雙方會對對方毫不留手。希望政府能直接面對市民的訴求。然而時機短暫,機會快逝,更怕政府決心運用強硬手段將香港推向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