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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妨礙採訪 記協提司法覆核 擬明年3月審理部分投訴

警方妨礙採訪 記協提司法覆核 擬明年3月審理部分投訴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提請司法覆核,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周家明指,由於案件涉及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建議先作原則性裁決,又考慮與其他議題類近的司法覆核案件一併於明年3月處理。

涉13記者陳述 法官:建議先作原則性裁決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

法官周家明指,因為牽涉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如果要逐個個案處理,有可能要數年時間去處理,建議法庭先作原則性裁決,例如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如有責任則可以施加何種限制。律政司代表認為,現時有13份來自不同記者的陳述,法庭難以處理。因此他建議應綜合成一份事實陳述,讓正式審訊時可作參考。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建議,法庭不需要將那些陳述視為證據處理,當作參考便可,因為記協並非以個別事件申請,而是就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而作司法覆核。他續指,現時有關警員的投訴未有觸及新聞自由等議題,將會在稍後正式審訊時,提出相關議題。

就有關警員編號及身分認證問題的投訴,周官指目前已有同類的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審理,建議記協一方考慮在當日一同陳辭,讓法庭更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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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有機會下年3月才有結果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於聆訊後表示,記協的代表律師已向警方要求提供更多有關警員識別的資料。他稱記協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在制服上清晰展示警員編號或委任證,讓公眾、傳媒方便紀錄及容易記憶。

楊健興又稱,即使聆訊有機會到明年三月才有結果,記協會尊重法庭的決定,同時明白審訊過程需時。他表示警方每次的記者會也承諾保證配合記者,如發生任何記者被阻礙採訪個案,記協會繼續公開有關看法。

香港記者協會早前表示,是次司法覆核將以多個記者親身經歷的個案,展示過去數個月警方對記者的不當行為,包括使用辱罵及侮辱性言辭、高強度燈光和頻閃燈光干擾攝錄設備、無理驅趕、故意遮擋記者視線導致記者無法採訪、故意不出示警察委任證或警員編號;亦有記者被毆打、被腳踢、遭噴射胡椒噴霧;有警員瞄準記者發射催淚彈及向記者投擲催淚彈,亦有警方利用水炮車對準記者發射,甚至使用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射向記者的事件。

記者:馮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