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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蒙面規例》立即失效 民主派歡迎裁決 警告政府切勿一錯再錯

《禁止蒙面規例》立即失效 民主派歡迎裁決 警告政府切勿一錯再錯

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12月10日)不批准政府就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中的「危害公安」部分及《禁止蒙面規例》中若干條文違反《基本法》的決定而提出的暫緩有效令(Temporary Validity Order)及暫緩執行令(Temporary Suspension Order)申請。就此,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表示歡迎,並再次要求特區政府放棄上訴,切勿一錯再錯。

上訴庭認為,是否批出上述兩個命令均和法治原則有密切關係。對於暫緩有效令,上訴庭認為就已被裁定違憲的法律批出暫緩有效令有原則上及邏輯上的困難。至於暫緩執行令,上訴庭認為申請理據未能符合批出的準則,即必要性測試。上訴庭雖然認同香港面對危害公安的情況(is in a state of public danger),但暫緩執行令並不能有效並及時地協助政府處理現時的情況(will not meaningfully assist the Government in effectively and swiftly dealing with law and order situation in Hong Kong),因此不批出暫緩執行令。

除此以外,警方和律政司已經分別宣布不會再執行《禁止蒙面規例》和暫緩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法律程序。因此上訴庭認為並不需要批出暫緩執行令。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再三警告及奉勸林鄭月娥及特區政府,不要再玩弄法律,以法律手段打壓香港市民繼續爭取五大訴求。民主派議員重申,政治問題終歸需要政治解決。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公權力擁有者,縱容警方任意對市民處以私刑及施加暴力,才是破壞法治精神的元兇及第一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