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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半年額外津貼遠不止9.5億(起碼未計「豬嘴津貼」)

警察半年額外津貼遠不止9.5億(起碼未計「豬嘴津貼」)

保安局在12月13日的財委會會議上,公布今年6月至11月,「警務處平均每月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數目約11,000人。相關開支總共約為9億5千萬元」。

雖然金額已相當龐大,但實際上警務處在過去6個月支付給鎮壓部隊的額外支出,相信遠不止9億5千萬。

警務處沒有公布的額外津貼起碼還包括以下9項:

1) 紀律部隊附加職務津貼(一般),即補償紀律人員經常使用呼吸器執行職務,或在警犬隊/警犬隊工作的人員﹝可稱為「豬嘴津貼」﹞
2) 臥底職務津貼
3) 定期及經常擔任偵緝職務人員特別津貼﹝偵緝津貼﹞
4) 制服﹝及用具﹞津貼
5) 紀律部隊職系特別津貼
6) 膳宿津貼
7) 紀律部隊附加職務津貼(海事),即發給需經常使用航海/輪機技能執行職務的紀律人員
8) 紀律部隊附加職務津貼(潛水),即補償已通過有關的潛水課程並需經常執行潛水職務的紀律人員
9) 紀律部隊附加職務津貼(駕駛),即補償紀律人員執行額外的駕駛職務,或需駕駛特殊車輛

這些津貼的資訊散落在不同年代的立法會和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文件中,警務處網站並沒有綜合公布,因此極容易被警務處用來隱藏額外開支。

譬如以第1項「豬嘴津貼」為例,網上唯一提到津貼金額的文件是1991年6月的《紀常會第一號報告書》,第37頁指每月津貼額為員佐級薪級表第1點的5%,即22755 X 5% = 1137。假設有11,000警察領取了6個月,總數約為7500萬。

當警察公布晒上述的額外支出後,相信只會有更多市民支持民主派議員在財務委員會否決警隊加薪。

補充資料1:2002年立法會文件
補充資料2:2009年立法會文件
補充資料3:1991年紀常會文件
補充資料4:2019年立法會文件(90-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