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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公襲警案 警員指區諾軒手持武器:右手拎咪、左手拎大聲公

大聲公襲警案  警員指區諾軒手持武器:右手拎咪、左手拎大聲公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結束後,示威者轉往旺角彌敦道一帶堵路。警方深夜開展清場行動,期間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到場呼籲警方勿過度使用武力,事後被指大聲公推撞警員及發出聲響使傳媒關係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被控兩項襲警罪。區諾軒否認控罪,案件今日下午續審。

口供無提「受驚」 辯方質疑警員出庭才首度提及

報稱受襲的機動部隊警員關志豪出庭作供。關供稱,區諾軒和譚文豪當晚在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堵塞道路,並拒絕返回行人路。警方防線推進期間,區諾軒情緒激動地罵關是「毅進仔」,又「用咪大力敲打我長盾3次」,故此感到區是針對自己,「唔係一個意外」。關表示,當時「有啲驚」,因區是議員,「完全估唔到他會咁做」,又擔心他會進一步衝擊警方防線。因此關當時「揸緊盾牌」,以「防止防線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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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區當時只是接觸到盾牌,並沒有接觸過關的身體。關志豪表示不清楚。

辯方問關有否目睹區諾軒手持武器,關回答:「佢左手拎住大聲公,右手拎住咪啦」,又指任何物品都可以用作攻擊別人的武器。辯方一度追問:「照咁講,記者的相機都是武器?」

關志豪表示,之所以記者產生混亂及發生「人踩人」,並非因為警方的推進行動所導致,反而是因為譚文豪和區諾軒沒有呼籲記者讓開,其後關又改口否認發生「人踩人」。

關堅稱,警方防線的推進速度緩慢,相信若記者合作的話,不會發生「人踩人」。關否認警方推進時擊撞到區諾軒的大聲公,又認為區的咪敲打警方盾牌的力度是大於警方盾牌撞到喇叭。

辯方質疑,關志豪於案發翌日錄取的口供,從無提及過受驚及擔心區會提升武力,至今日上庭作供才首次提及。關則堅稱當日已受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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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係科警司指大聲公「隊到好埋」

控方續傳召傳媒聯絡隊負責人、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高供稱,案發當晚在現場擔任傳媒聯絡隊副主管,在警方防線推進至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時,區諾軒走過來他的右手邊,甫開口便用大聲公罵他:「我X你呀!」高回應:「你係議員,你做咩講粗口呀?」但是區仍然不斷講粗口。

高續供稱,區把大聲公「隊到好埋耳仔度」,因聲浪太大而令他感到不適,他曾自然反應地撥開該大聲公,但區「照樣隊埋嚟」。高當時兩次警告:「唔該唔好擺埋耳仔度。」惟區未有理會,繼續叫囂及要求見指揮官。

審訊明日續,屆時高振邦將接受辯方的盤問。

控罪指,區諾軒於去年7月8日凌晨00:25於旺角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在執行職責的警員關志豪,警員編號為23663;以及於同日凌晨00:27至00:31之間,於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高振邦。

案件編號:KCCC2558/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