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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1.11「三罷」堵路 16歲女學生獲准簽守行為一年

涉11.11「三罷」堵路  16歲女學生獲准簽守行為一年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號召全港「三罷」,多區均有堵路及警民衝突,事後多人被起訴。其中一名16歲學生涉在觀塘道以雜物堵路,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獲准以2,000元簽守行為一年,控罪獲撤銷,須付1,000元堂費。

16歲學生姓黃,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堵路以表達政治訴求,早上約7時半,警方乘坐警車沿觀塘道巡邏,期間目睹約20至30身穿黑衣的人用垃圾筒和欄杆堵塞西行線,有警員目睹被告身處草叢,彎低身執拾東西。警方其後落車追捕,截停跑得較慢的被告。

控罪指黃於去年11月11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留下垃圾桶、欄杆及泥土於牛頭角觀塘道,對在該處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案件編號:KTCC1985/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