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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十一太子站連儂牆爭執 56歲護理員認襲擊便衣警 求情稱不滿踐踏文宣

涉十一太子站連儂牆爭執 56歲護理員認襲擊便衣警  求情稱不滿踐踏文宣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十一各區爆發衝突,56歲護理員在太子連儂牆外張貼文宣期間,不滿便衣警踐踏文宣及粗言穢語挑釁,繼而發生爭執並揮棍襲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控罪,押後至5月4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同案另一被告42歲男運輸工則否認一項襲警罪,押後至6月3日進行預審。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蔡承認普通襲擊罪 稱便衣警以粗言穢語挑釁 不知悉警員身份

首被告護理員蔡妙兒(56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襲擊男子羅國威。

蔡今承認控罪,因不良於行,步入法庭時亦見困難。辯方呈上蔡的醫療報告、證書、推薦書和求情信,指她是單親母親,長年病痛纏身,曾患紅班狼瘡、糖尿病及腳痛等;又曾因精神不穩求診精神科,正申領傷殘津貼。辯方指,蔡為人善良,案發當日因受便衣警員挑釁及冒犯,一時衝動之下才犯案。

辯方律師指,蔡目睹社會不公義,故前往連儂牆張貼文宣,受襲便衣警與其同僚經過期間,因踩中放置於地上的海報而險些跌倒,故提醒途人須小心地上雜物。辯方律師稱,期間便衣警使用粗言穢語挑釁及冒犯蔡,並故意踐踏文宣,故她一時衝動下,使用手持用於塗抹槳糊的鋁棍揮打該警員左手臂,致受傷紅腫,期間蔡並不知悉其警員身份。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詢問,警員正在阻止蔡在他人地方張貼海報,為何會是挑釁行為。辯方律師則解釋,粗言穢語並非表達政見或意見分歧的方式,故蔡是自覺受人身攻擊下才衝動犯案。他續指,撇除政治因素,案件與其他普通襲擊案無異,故性質不嚴重,蔡亦已深切反省。

羅官決定先索取蔡的背景報告,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

另一被告否認襲警 排期至6月3日預審

同案次被告盧家業則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員梁偉嘉。

盧今否認控罪。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及2份警誡供詞,由於案件牽涉眾多警員,故羅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作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WKCC3815/2019

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