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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總審計之亂馬何止1/2

足總審計之亂馬何止1/2

審計署於今年4月發表第74號報告書,掀開香港足總14項甩漏,足總企定認衰,表示會改善。或許很多人都會認為,這次審計報告只是其中一項政府工作沒有特別,同時亦著重足總14項過錯,可是在164頁報告中,90頁中的一段政府建議,看完後心頭不禁一涼,未來五年的政府撥款,可能削開支甚至完全刪減也可以,這重大警號,希望足總相關人士留意:

「4.45 表現目標及指標未達標:根據民政局與足總就五年策略計劃所訂資助協議,足總需每半年提交進度報告,以向民政局匯報表現目標及指標的績效。若有任何表現目標及指標仍未達標而又未能提出令民政局接受的理由,足總須予跟進及採取相應的補救行動。補救失敗可視為違反資助協議,民政局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這份審計報告,非常詳盡地指出足總的行政問題,當然這並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足總的前線同事所能改變,而審計署在報告中亦提及,現時足總大部份收入,都依靠政府與馬會,政府及體育機構的資助佔足總2014/15球季總收入的47%,在2017/18球季的比率更上升至73%。

入場人數及自營收入,民政局期望足總日後能夠從門票、贊助及其他來源賺取收入,以便在財政及管理上穩步改善(第4.35段)。審計署留意到以下事宜:

需提高收入,政府及體育機構的資助佔足總2014/15球季總收入的47%,在2017/18球季的比率更上升至73%。香港足球,由過去的老細足球,變成今天的政府足球,每年2500萬撥款,壯大了行政架構,對實質的足球水準提昇推動,卻無甚寸進!

斷估後遺症

審計報告92頁表三十三,對足總的合資格教練人數、球証人數增加、入場人數、網站點擊率及足總會員數目增加,均出現未達標,出現這些落差,很明顯是足總並沒有就可行的計劃對症下藥,出現靠估交計劃,到撰寫報告時,才發現未能達標,與陳茂波做財政預算一樣,都是斷估。在增加A至D級合資格教練一欄中,未達標程度由9%至20%。

在12項未達標的項目中,最離譜肯定是預計港超聯入場人數。2018-19年的目㮒人數為平均每場2,000人,但截至去年3月的平均入場人數,只有1,006人,相差達50%。踏入2000年以來,近20年香港頂級聯賽平均入場人數未嘗超過2,000人,最多人入場的一季是2006-2007年,當年的平均入場人數為1,548人,當季正好是羅傑承重返球壇執掌南華後的球市小陽春,此後就算有基士文、畢特與科蘭來港,也無補於事。相信球迷也很想知道,是誰作出這樣的大膽樂觀預測,可以增多一倍入場人數!

教練考牌是最大收入來源

審計報告同時指出,自2015年開始,課程及註冊費收入之外,所有其他自營收入均下降(第4.41段)。這一欄的收入,由2015-16年度的656萬,增加到上季934萬。以考A牌教練費為例,由2003年8,000元,上昇至上季35,000元,而所有教練是一元津貼也沒有。這些專業牌照,足總並沒有向政府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協助教練,基本上很多教練都是節衣縮食考牌,這些牌照費,真有點「供死會」的感覺。以現時坊間大約600元一節的教練費計算,需要教58堂才能回本。

零出席委員

審計報告撮要中,最為人談論是委員A出席董事局的情況。這委員可能身兼奧委會多職,未能兼顧董事局會議,5年的會議中,有4年是零出席,2015-2016年度有14%出席。可是球迷需要留意,董事局每年只開會6-9次,14%的出席率大約是該年只出席過1次會議,試問一個5年內開30次會,只出席1次的董事,如何協助香港足球發展?現任足總主席貝鈞奇,就此替該委員護短,說這是義務性質,公務忙碌很難兼顧及強制出席。首先,我對貝鈞奇先生沒有任何惡意,他是出名的大好人,可是足總每年接受政府及馬會資助多達6,000萬,相等於一個中型的社會福利機構規模,並不能一句忙碌就不出席。香港現時每間社福機構都有董事會,都是自願性質,大家甚少見到社福機構的董事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出席會議是個人責任,不能父債子還,父親缺席有兒子列席就說了算。香港足球有今日,絕對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不依程序工作

過去多年來,習非成是的模式在足球界運行已久,並非一日可以改變。在接受政府撥款下,跟程序工作是常識,審計報告對加利韋特的招聘過程作出批評,也是十分合理。當年在聘任過程中,只有梁芷珊一位董事投票反對,很不幸整個足總亦只有梁芷珊明白甚麼叫程序公義!更不幸梁芷珊現時已不是足總董事,連懂得程序的人也沒有,大家倒也想知,足總如何向政府提交未來的報告。這次全球招聘教練錯漏百出,就算聘用本地教練作為香港代表隊教練,所有申請人都認識郭家明,也需要遴選委員會,不可能郭家明一人話事,更何況這次是全球招聘,馬虎程度令人難以置信。

垃圾桶不作為

足總被審計署開火炮轟,上任主席梁孔德與會長霍震霆當然難辭其咎。鳯凰計劃到五年計劃,前後10年,除了香港隊主場賽事入場人數較多外,整體的入場數字不斷下跌。當然香港足球水準未能提昇,吸引不到球迷是不爭的事實,可是在增加收入方面,過去十年從沒有改善。在審計報告4.17欄中提及:

「2010年3月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該會議討論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提供資助計劃的建議,即後來的鳳凰計劃)上提交的一份文件指出,民政局期望足總日後能夠從門票、贊助及其他來源(例如廣告收入及電視廣播收入)獲得收入,以助其在財政及管理上穩步改善。」

2015年,香港與中國同組,進行世界盃外圍賽,當時的大球場正在重舖草地。面對四年一次的盛事,足總對大球場重開,只是望天打掛,當年我也不只一次撰文,希望對中國以及其他球隊的賽事,可以在大球場進行。可是足總主席從沒見他努力向政府與組織球迷爭取過,而當時的新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垃圾桶」,也沒有協調,令香港隊白白錯過坐爆大球場的機會。

到大球場重開後,因為被欖球總會先申請大球場,以養草為由,令香港足球隊三天後對中國的賽事,只能安排在6,000人的旺角場。整件事,政府沒有為足球盡力,只是著重中港矛盾,令一班足球運動員失去四萬名球迷支持的珍貴機會。或許大家也會說,只是一場比賽,沒有甚麼大不了。當你感受過四萬人連成一線的威力,就會明白這是香港球員向上的最大動力與使命。我倒也想問審計署,政府這樣「支持」香港足球,如何叫足總增加收入及開拓財政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