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劉家棟早於中午獲准保釋,但經冗長程序延至下午五點才能步出法院。
現場有四名劉家棟的中學同學,放工後拿著禮物,前來等候他獲釋。她們都說劉充滿勇氣和正義感,「只要覺得係啱就會瞓身去做。」
劉家棟說當日身處粉嶺裁判法院,完全沒料到會被重判一年。自忖既沒挑釁警察,更沒有動武,而且有正當職業,守護生命的人道救援正是社工職責所在,「對得住天地良心」。
所以甫聽到入獄一年,「我冇辦法作出任何反應。」
雖然他很快便接受事實,說不上後悔,但司法的崩壞正正應驗在他身上。「法官判刑已經唔需要講案例,我嘅判刑破紀錄地將阻差辦公提高到十二個月,係前所未有。」
劉形容如此過分的判刑等同冤獄,同類的政治打壓或將蔓延到其他社工與抗爭者。他對司法制度非常失望,也對上訴不寄厚望。
劉在獄中感觸最深的際遇,就是在羈留所遇到同齡 24 歲的抗爭者。對方透露身負的罪名大抵要坐四年,他頓覺自己不外如是,對方失去的是最寶貴的青春,說著淚灑記者面前。
無論他在荔枝角羈留所還是監獄,多處都見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跡,「我所停留嘅地方,只不過係手足走過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