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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旺角警署餐廳賣酒的最後機會

反對旺角警署餐廳賣酒的最後機會

你有沒有想像過,旺角警署入面原來有間餐廳賣酒?

今年6月2日,酒牌局就旺角警署警官餐廳申請續領會社酒牌召開聆訊,我作為當區區議員,帶同1,676個反對簽名與街坊一起出席聆訊,發言反對續牌。當日,我才首次從文件中得知餐廳的外貌,因為在互聯網上根本找不到任何資料。最終,酒牌局漠視民意,仍然續發兩年牌照。

我們不用灰心,因為仍有一個最後的反對機會,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17(5)條,只要集合至少20名居住在旺角警署附近400米半徑範圍的街坊,就可以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我暫時仍未收到酒牌局的正式結果通知,而當收到通知之後,根據法例,我須於28日內提出上訴。希望大家可以致電6731-9751聯絡我,安排填寫上訴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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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文件,旺角警區警官餐廳的售酒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6時,正正是大部份警員的工作時間,餐廳在這個時段究竟向誰賣酒?雖然警方回應,只有經預約的督察級或以上警官,在非當值時間才能進入餐廳飲酒,但在當值前的非當值時間喝酒,也會大大影響隨後的執勤工作。再者,公眾根本難以監察,負責查酒牌的也是警隊,即自己人查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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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翻查酒牌局網站,位於警署內而又持有會社酒牌的餐廳全港共有10間,包括灣仔警署、中區警署、旺角警署、青衣警署等等。而其他紀律部隊(包括消防處、海關、入境處、飛行服務隊等等)都沒有類似情況,他們前線工作場所的餐廳都不會售賣酒精飲品。這反映出警署餐廳賣酒的情況是警隊獨有,為何警隊會有這特權?

其實,旺角警署隔一條街就是警察體育遊樂會,裡面當然有餐廳賣酒,為何旺角警署這個前線工作場所內還要有一間賣酒的餐廳呢?我實在不明白,希望大家可以把握最後機會,一起反對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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