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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續酒牌遭區議員反對 上訴委員會主席:唔可以用民意剝奪

警署續酒牌遭區議員反對 上訴委員會主席:唔可以用民意剝奪

(獨媒報導)位於旺角警署二樓的警區警官餐廳早前成功獲續酒牌,油尖旺當區區議員林兆彬上訴至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委員會今日進行聆訊,林兆彬和街坊均批評,警方過去一年濫暴情況嚴重,但委員會主席兼資深大律師王鳴峰認為,不可以用民意的高低來剝削對方的酒牌。王鳴峰在聆訊中又多次反問,「有無證據顯示警員喺嗰度飲完酒,滋擾同影響到人?」街坊陳小姐反駁,「連委任證都睇唔到,點知佢係咪警察?」

林兆彬:按常識都知警署內飲酒不合理

在聆訊開始前,林兆彬對獨媒表示,按常識都知道在警署內飲酒是不合理,指其他紀律部隊人員的餐廳獲發酒牌,亦不會位於前線人員的工作場所,「你睇油尖旺啲警察嘅表現就知,都唔洗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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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局在6月2日批出續牌,警區警官餐廳獲續酒牌兩年。法例列明,至少20名住在店舖半徑400米內的居民反對才能提出上訴。林兆彬一直跟進事件,早在今年4月便收集了1,653名街坊的反對意見,在7月再接獲76名街坊實名聯署反對,今日遂和4名區內街坊出席聆訊。

多名前建制區議員為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委員

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委員會設一名主席、七名副主席及五十四名小組成員。現任主席為資深大律師黃文傑,成員包括多名建制派前任或現任區議員,包括民建聯陳學鋒、陳偉明、周潔冰、趙資強、黃建彬、洪錦鉉、葉傲冬、羅競成、梁健文和潘國華等。

今日委員會聆訊由王鳴峰任主席,另外兩名委員為洪錦鉉和葉天祐。林兆彬發言時重申,喝酒會影響警員的執勤表現,加上從近日警員的執法表現可見,斥濫暴情況令人髮指。

委員會主席:唔可以用民意高低就剝奪警察個酒牌

王鳴峰則稱,絕對不能因為社會事件令警察不受歡迎,從而不獲續發酒牌,「唔可以用民意高低就剝奪警察個酒牌。」他又追問到,該處所過往是否有警察在餐廳內飲酒,從而對街坊造成實質滋擾,認為這才是最主要的考慮。

林兆彬承認,自己沒有證據,但反駁指警區警官餐廳的管理封閉,傳媒、市民和議員均難以入內,更遑論監察,所以只能有合理懷疑,如發生8.31太子站和近日推跌孕婦等事件。王鳴峰多次叫停林兆彬發言,「我哋唔可以估㗎喎,估咪無晒法治?你無辦法?區議員咪要用其他途徑。」

街坊質疑觀感影響公眾利益

街坊王先生質疑,警員飲酒令公眾對警方的觀感不佳,而公眾觀感會影響公眾利益,而且早前元朗有警員在喝酒後,曾打傷女同袍。

另一街坊崔先生提到,在距離旺角警署350米,已有警察體育遊樂會作娛樂和喝酒之用,加上旺角警署外有大量水馬,可見已屬緊急狀態,即短期內難以舉行派對和作喝酒。

但王鳴峰不同意,稱「應該點樣做,係佢哋(警察)嘅事。我睇唔到水馬點樣影響酒牌。佢哋有無需要唔係我哋理,等於我哋唔會幫你決定收工去唔去飲酒。」

街坊陳小姐表示,不介意警員在下班後飲酒,但認為在工作場所喝酒,則屬不能接受,質疑會影響警員執法時情緒和智商。

王鳴峰不同意,重申委員會處理上訴的原則為,會否影響附近即處所半徑400米內的街坊,如造成嘈音等,但不能以「應唔應該飲酒」作決定,又再次反問「咁有無警員飲完酒,對街坊造成影響先?」該名街坊表示,「我連委任證都唔睇唔到,點知佢係咪警察呀?」王鳴峰稱,「即係無啦。」

政府律師:無證據顯示暴力事件同酒精有關

政府代表律師陳嘉恒不同意續牌會違反公眾利益,質疑沒有證據證明,林兆彬口中的暴力事件,和處所的酒精飲品有關。他又稱,該處所附近同樣有多處地方售賣酒精,「(暴力事件)根本同酒牌拉唔上任何關係,而且難去搜證就唔代表無舉證責任。」

陳嘉恒更稱,既然該餐廳不在公眾場所,即市民無法進入,更難言影響公眾利益。

林兆彬強調,絕對不能忽略警員在喝酒後的潛在風險,指警員在執法時會持有武器,會影響市民利益。王鳴峰認為有道理,但又稱「咩都有風險,你行出街都可能畀車撞」,重申委員會需要考慮的是真實風險,「你食飯都有風險,血糖太高;係睇大定細。」

委員葉天祐稱,今次的個案較特別,並非一般的酒吧,問到有否考慮公眾利益和半徑400米內會影響多少人的利益,「我問你幾多人,你都未必答到我。」他認為,長遠的確需要考慮警署內是否仍要售賣酒精飲品。

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將押後作裁決,並書面通知結果。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