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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作供多次要求看記事冊 稱遭文員撞倒 「睄到有個黑色身影」

警作供多次要求看記事冊 稱遭文員撞倒 「睄到有個黑色身影」

(獨媒特約報導)10月1日有多區發起遊行示威,及後引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一名29歲文員在銅鑼灣被指撞到警員,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報稱被撞的督察林泰金甫作供即多次要求翻看記事冊喚起記憶,又指被撞後擰轉頭「餘光睄到有個黑色身影」,此時被告身在附近,故認為他是施襲者。

控罪指,29歲文員魏家煒於去年10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321至331號外襲擊督察林泰金。

督察作供初期即申請翻看記事冊

報稱被撞的督察林泰金作供指,案發當日穿防暴裝,駐水警總區第二梯隊,為小隊的副主管,當日小隊沿莊士敦道向銅鑼灣方向推進,並掃蕩非法集結人士。期間控方問及其位置時,警員突提出︰「可唔可以睇返記事冊記起?」崔美霞裁判官問:「唔知之後警員係咪完全靠記事冊作供?」而辯方亦指控方一直沒有通知他有記事冊,最後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讓警員翻閱。

林督察指小隊推進至柯布連道及譚臣道時曾發出非法集結警告,並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彈。隨後林與另一小隊會合後看到面向軒尼詩道方向有多名黑衣人集結,當中有人戴著頭盔、豬咀、手持傘,同時亦有人擲汽油彈及設路障,警員發射催淚彈驅散,其後防暴身後的速龍向前跑進行拘捕,林及隊員亦上前支援。

被撞後見「觸手可及」緊貼黑影即拘捕 因附近沒有其他人

林供稱,在追截一名持棍示威者時,突然感到左身後方被硬物撞到,其左背及肩胛骨亦感到痛楚。他稱被撞後重心不穩擺動,身體傾向左邊,下意識向左後方望時「餘光睄到有個黑色身影」,與其距離為「觸手可及,緊貼住」,並指看到旁邊有一黑衣人即被告「一仆一碌咁準備跌落地下」,附近沒有其他人,因此以其動態相信該人為襲擊者。但在辯方盤問下,林承認自己看不清楚是何人何物撞到他。辯方又指翻看口供,林曾提及自己被撞後向前跌倒,與今天在庭上指「身體傾向左邊」有出入,林起初稱無印象,後來在盤問下改稱「佢嘅形容同我嘅形容唔一致」。

林督察供稱,回頭看到被告跌在地上即把他制服,但遭辯方質疑,林的口供紙卻稱被撞後立即上前追截。林稱:「(追截)極短,一米幾」。辯方質疑:「咁你頭先話『觸手可及』咪唔準確?你隻手有無一米長?」林承認自己的手沒有一米,不太準確,其所看畫面並非連貫,又稱自己對用字理解不同,更正為「被撞後擰轉頭看到被告彈到一米外」。

以190磅身體壓被告制服 承認「唔知佢係咪痛先郁」

林督察稱,其後以自己190磅的身體壓著被告以制服,被告曾掙扎想走,但承認辯方所指「唔知佢係咪痛所以先郁」,小隊傳令員16869隨後協助制服。作出拘捕後,林發現著短褲的被告雙膝擦傷流血,於是為他安排急救人員。林又稱,當日在律敦治醫院接受治理後即日出院,並獲發7日病假,並形容左背有酸痛,「唔知拉親定咩」。

案件明日(17日)續審,並將傳召其餘2名警員。

案件編號:ESCC22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