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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堵路被捕後搜出8支六角匙 18歲男生認罪 還柙候判

涉堵路被捕後搜出8支六角匙  18歲男生認罪  還柙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堵路。一名18歲男學生在黃大仙被拘捕,被搜出8支六角匙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他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須即時還柙,等候勞教中心、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押後至8月7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李卓謙今年剛滿18歲,只是一時衝動而犯案。案發當日被警方喝停,涉案時間短暫,在事件中亦沒有使用暴力和無人受傷。辯方指被告已有所反思,並真誠、有悔意地承認過錯,強調被告只是年少輕狂。辯方續透露,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因母親於早年自殺身亡。被告現時正在公開大學讀書,更有意向電競行業發展。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案情嚴重,並且對社會造成傷害,理應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和年齡,決定先索取勞教中心、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等。判刑押後至8月7日,期間被告須還柙。

承認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有示威者在龍翔道和沙田坳道聚集。警方在早上10時到場後,看見包括被告在內的100至150人在叫囂。期間被告一度衝向警員,在警員喝停下嘗試逃跑並抛棄其背囊。他終被警員拘捕,在搜身期間,警員發現被告的背囊內藏有8支六角匙、豬嘴和生理鹽水。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另外,同樣在嚴官席前,一名中二學歷的31歲髮型師張展明因支持政府「止暴制亂」,與同事政見南遠北轍,因而扯掉了同事一束頭髮,及向同事揮刀。他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和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嚴官考慮到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批准他繼續保釋,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7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 805/2020、KCCC 18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