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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半週年 獨力照顧家庭中四生承認縱火 還柙候判

8.31太子站半週年  獨力照顧家庭中四生承認縱火  還柙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8.31太子站警方無差別襲擊事件半週年,大批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悼念,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警民衝突蔓延至旺角。一名中四學生翌日凌晨於旺角燒垃圾筒,今日(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須還柙至9月16日判刑。

現年18歲、案發時正就讀中四的莊通才,承認於本年3月1日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垃圾筒,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僅17歲,由於父親早逝、胞姊遷往中國居住,而母親中風後半身不遂,照顧母親和家庭日常事務的責任便落在被告身上,所以他面對的生活壓力比一般中學生大。雖然如此,被告仍積極參與學校課外活動,又協助校內特殊學習需要(SEN)學生適應初中生活,兩年前更獲學校提名參與「正能量青年選舉」並獲得獎狀。

辯方指,案件3月初提堂後,被告還柙了19日始獲准保釋,期間由同學和朋友幫忙照顧母親,加深了被告的悔意,覺得自己衝動及魯莽。辯方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僅放了一把爛了的雨傘,本身並非一般的助燃物品;火頭並非由被告燃點,10多分鐘後由消防員到場撲滅,幸運地沒有導致任何人受傷,案情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被告所為是出於對政府感到非常失望,希望可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索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等候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被告把個人物品交給坐在輪椅的母親,然後拍了拍她的膊頭,之後走入懲教通道。

案情指,2月29日晚上,太子及旺角一帶有人群聚集堵路。至翌日凌晨,一名偵緝督察目睹40至50人聚集在花園街及豉油街交界馬路,期間被告將雨傘拋入垃圾筒,之後目睹他戴防火手套走近火堆位置,逗留了一會。至凌時30分,偵緝督察截停了被告並拘捕。警方事後返回現場拾獲一把燒過的雨傘。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放雨傘入垃圾筒是希望令火勢增強,因為當時很憤怒,但是沒有意圖燒其他東西或傷害其他人。

案件首次提堂時,辯方曾投訴稱,被告在警署錄取口供前要求有律師陪同但遭警方拒絕;當時為凌晨2時至5時,被告曾表明精神狀態欠佳,但警方仍要求繼續,最後要求被告在口供紙上簽名,威脅若拒絕簽署將會增加其他控罪。

案件編號:KCCC3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