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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與6男被控7.21暴動 穿「Justice」黑衣提堂 控方一度反對保釋

林卓廷與6男被控7.21暴動 穿「Justice」黑衣提堂  控方一度反對保釋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受傷、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8月26日)被警方上門拘捕,他與6名男子今(27日)被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卓廷身穿寫有「Justice」一字及兩袖印有問號的黑衣應訊。控方指案件仍有20名在逃人士,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並批准各被告保釋。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及其餘5人被控一項暴動罪,被告分別為庚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指,6人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指涉案仍有20名在逃人士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因此案仍涉及20名在逃人士,須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惟控方反對保釋,因林涉前年「一地兩檢」會議及去年立法會《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雙胞胎會議中,皆被控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故他今次是在保釋期間涉嫌犯案。辯方則指,林為立法會議員故棄保潛逃風險低。羅官質疑今屆立法會期已完結,林現時並非立法會議員,林隨即表示:「我仲係議員!」

代表尹仲明的律師楊岳橋亦不同意控方以仍有人在逃為由反對保釋,「一年幾都拉唔到人,仲要查幾耐呢?咁係不合理」。

羅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堂,各人獲准以3,000至一萬元現金及人事保釋,林卓廷以各一萬元保釋,另外各人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據了解,控方案情指稱元朗站閘內有100名黑衣人挑釁閘外的50名白衣人。林卓廷被指與其他人在抵擋白衣人時說:「大家千祈唔好退,一退就衝入喇」及「企返前面,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有部份被告當日並非身穿黑衣。

7.21元朗襲擊事件中,早前已有8人被控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涉及7人的區院案件,暫有5人表明不認罪,排期至明年2月22日開審,需時25日。

案件編號:WKCC29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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