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有市民疑因拍攝示威者大頭照而遭刪除手機資料,民主黨許智峯及林卓廷當日疑在場調停。2人昨日(8月26日)被上門拘捕,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 ,同案一名網媒記者及一名社工則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4人均獲准保釋。
4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3歲,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及鍾凱研(39歲,社工)。
林卓廷、許智峯及曾焌熙被控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而當中顯示了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臉部外觀。曾焌熙另被控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許智峯另與社工鍾凱研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2人被控於同日同地取用一部電腦,即X的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以及在同日同地摧毀或損壞屬於X的財產,即於去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視頻片段。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轉介文件,並反對首3名被告保釋,因許曾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據悉,2人當日僅在現場調停,期間沒有接觸過該電話,亦未見過當中內容。
羅官押後案件至11月6日,批准首3名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5,000元保釋,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而兩個月前剛產子的鍾凱研則不須人事擔保,並獲准每兩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WKCC2904/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