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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華徑逼遷之一:邱氏地產商的文字遊戲

九華徑逼遷之一:邱氏地產商的文字遊戲

邱德根家族旗下幾間公司,1970年代初購入荔枝角九華徑新村多幅農地。由於長期缺乏管理,當年已搭滿寮屋,住了過百人。1993年邱氏曾經入稟法庭逼遷又作罷,20多年後再次出擊,今次的手法更純熟複雜。本文以其中一個個案解釋。

按照《時效條例》,霸地超過12年者就可確立業權。因此,大部分九華徑新村村民不是「租霸」,反而是真正的「業主」。作為「紙上業主」的邱氏,關鍵一步就是令村民放棄爭取業權。

邱氏使出地產商慣常的手段,以各種錯誤資訊威逼利誘村民簽下「使用協議」(圖二),例如謊稱「政府要收地,要繼續住就簽約」,或者「唔簽就趕你走,簽就可住多幾年」。村民一般缺乏土地法律知識,不知道自己霸地滿12年已有業權,更不知道一簽下「使用協議」就等於向地產商投降,將業權拱手相讓。也有村民怯於地產商財雄勢大,若不就範只會繼續被流氓滋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這次邱氏提出的「使用協議」更暗藏陷阱。表面上,邱氏給予的使用期為2年(最多4年),不過協議第5條指一旦當局發出拆樓命令,協議馬上失效,村民要在7日內搬走。

村民最終於2020年1月1日簽署「使用協議」,本以為可換來至少2年安寧,但結果地政總署在1月7日便隨即發出拆屋令(圖三)。邱氏4月份正式出律師信確定「使用協議」失效(圖四),到10月7日,邱氏派人送來入稟狀控告村民霸地。

由於早前已簽了「使用協議」,等於村民自認不是業主,再沒有條件到法庭抗辯,但「使用協議」又被地產商使計廢除,馬上就得搬走。

結果地產商贏到盡,村民乜都冇。

更荒謬的是,村民近日才透過土地查冊發現,原來地政總署在2015年已經發出拆屋令(圖五),那麼「使用協議」是否從一開始已是個騙局?

至於地政總署在簽約6日後隨即發出拆屋令,是否配合邱氏逼遷?邱氏的代表說事前並不知情,地政則躲起來由得村民被魚肉。情節與港警勾結中共將12人送中相仿,如有雷同,應該不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