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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民主派區議員回應鄧炳強拒絕到訪

九龍城民主派區議員回應鄧炳強拒絕到訪

九龍城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回應鄧炳強處長的言論(見註1註2

1)任何區議會從來都不會懼怕與任何級別的官員會面,相反,過去就只有官員選擇不出席會議、不回應議員的訴求和質詢;

2)第六屆九龍城區議會,由1月至今便曾提交過多項議程,包括:譴責香港警察沒有依循警隊條例、要求立即正面回應五大訴求、建議否決撥款予警隊加薪及警隊工程、強烈譴責香港警察於5月10日母親節進行無理大圍捕及被被捕人士於警署內遭不合理對待、譴責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不盡不實欠缺公正、要求政府立即訂定《動物保護法》、要求香港政府盡快協助被內地拘留12名港人,保障12港人權益等等。政府部門不是沒有派員出席,便指上述議題並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61(a)條訂明的內容,而在議會討論有關議題時,由民政事務專員或其代表拉隊離場,拒絕和區議會作出心平氣和的討論和交流;

3)事實上,上述每一項事情都是值得政府部門派員出席和回應議員的訴求和質詢。而任何籠統地與某某會面,都無法就當中的議題作出討論和交流;

4)14位九龍城區議員重申,今次是根據議會常規,拒絕鄧炳強處長到訪九龍城區議會,以免處長再次如他在元朗區議會、油尖旺區議會中自說自話,以免議會的寶貴時間淪為沒有內涵的政治樣板戲。

在過去一年,身為執法人員之首,包庛及縱容下屬,滥用暴力,虐打和濫捕市民;妄顧法庭在多項判詞中指出執法人員,在宣誓下仍作虛假供詞之事實,姑息養奸。本議會恥與為伍,亦不容許其借議事庭,指鹿為馬,蔑視公義。

5)而若要追究誰在不斷拒絕與民選議員交流、溝通和關上合作大門的責任,又怎能不向民政事務局問責!民政事務局自本屆議會運作以來,便要求地區專員把議員提交討論的文件先行呈交和審批,肆意指部份文件不符合《區議會條例》、壓迫下屬不能提供任何秘書處應有的責任、指示所有政府人員拒絕列席會議、以及提供會議記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