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向城規會申請改劃明日大嶼範圍為海洋功能保留區,不得填海造陸

向城規會申請改劃明日大嶼範圍為海洋功能保留區,不得填海造陸

原題為《申請改劃大嶼山東北部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設立海洋功能保留區,不得填海造陸》

中部水域填海是否事在必行?政府的遠景規劃真是十分有遠見?

坪洲填海關注組成員以個人名義,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申請改劃「大嶼山東北部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NEL/12」(下稱大綱圖)。將「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為貨櫃碼頭」﹑「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為貨櫃後勤用地」及夾在前述地帶的「休憩用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為海洋功能保留區」。

螢幕截圖 2020-10-23 下午9.50.45

「大嶼山東北部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最初叫「大嶼山東北部港口分區計劃大綱圖」,覆蓋甚廣,包括大嶼山陰澳﹑花坪﹑扒頭鼓﹑竹篙灣/廸士尼等陸地及海域;其中有一大片在坪洲及交椅洲之間的水域指定為貨櫃碼頭及其後勤用地,同今日政府推動中部水域人工島填海的地方頗有重疊。

當時行政當局一心發展東北大嶼山為貨櫃碼頭,但時移勢易,一方面政府想大搞「主題公園」,希望「以旅遊業和康樂主導」該區發展,大綱圖的「港口」二字也就刪去了。而翻查當局有關港口發展的歷來研究報告,不要說在中部水域預留用地,其實在青衣西南先興建第10號貨櫃碼頭的計劃也已推遲。

原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在本世紀初進行「香港港口規劃總綱 2020 研究」時,基於「大嶼山東部地點與當局擬把大嶼山北部相鄰地區發展為主要新旅遊點的策略規劃意向相違,也受制於政府就毗鄰迪士尼樂園所簽訂的限制性契約」,因而把時稱「大嶼山東部地點」作為貨櫃碼頭潛在擴建選址剔除。及後,行政當局在進行下一輪貨櫃碼頭擴建﹑選址研究及規劃時,漸漸鎖定青衣島西南為擴建地點(亦即十號貨櫃碼頭選址)。當局最終在2014年年底發表「香港港口發展策略2030研究」及「青衣西南部十號貨櫃碼頭初步可行性研究」兩份報告,表明「不建議於2030年前進行有關十號貨櫃碼頭的規劃」。可見即使在青衣西南興建貨櫃碼頭已不存在緊迫性,更遑論在坪洲及交椅洲水域填海興建另一個貨櫃碼頭,港口大夢早成明日黃花。而這大綱圖亦十多年來未再修訂,而幸好沒有修訂,我們有機會根據城規條例申請改劃,建議劃為「海洋功能保留區」(Reserved for General Marine Functions Uses)。

順帶一提,之前政府「收回」廸士尼旁的第二期填海地也是在這大綱圖內,這就是「長遠規劃」的結果。

「海洋功能保留區」的適用(規劃意向)

參考中國國務院下發的《「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各種海洋功能劃分,我們認為應肯定上述改劃地帶現存的海洋功能,保留作為依循現行各有關的海事或其他法律﹑條例﹑海事處的規定等繼續供各市民所用,包括,但不限於供船隻航行﹑漁民或市民釣/捕魚﹑海上駕駛﹑進行海上康樂活動以至海洋生態﹑海洋物理研究的海洋基本功能海域;長遠而言,按照社會大眾對保存香港海洋的強烈訴求,不作任何填海造陸或將海面大規模永久覆蓋(不論何種方式)的發展或海洋資源的開採﹑挖掘又或海床地貌的破壞。

請大家就是項申請,提出意見,保留個海,支持是項申請,前往城規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