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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鼎斥612基金支援「黑暴」 葛珮帆:國安法實施後應調查眾籌活動

周浩鼎斥612基金支援「黑暴」 葛珮帆:國安法實施後應調查眾籌活動

民建聯周浩鼎

(獨媒報導)民建聯周浩鼎於立法會提出質詢,質疑「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合法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利用所有法律手段打擊任何人籌款作不法用途,是「首要行動策略」。民建聯葛珮帆指,前年6月至今有多個組織借助眾籌和基金平台支援「黑暴」及港獨份子,政府在《國安法》實施後,「應主動出擊調查眾籌活動,而唔係等人舉報」。

李家超:打擊資金被非法利用為首要行動策略

周浩鼎提出的質詢問及,政府有否監察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合法運作、會否立法規管網上籌款活動,及會否取消向已獲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聘用法律代表的被告提供法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網上眾籌的金錢運用必須合法,政府會持續監察,如違法必處理,又強調資金可令人有規模、組織地行事,以法律打擊資金被非法利用乃政府首要行動策略。

李家超續指,現時有足夠的法律打擊相關違法行為,包括洗黑錢罪、欺詐罪以及《國安法》,其中資助他人實施違反《國安法》的罪行,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而《國安法》亦賦予執法部門權力凍結違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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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法援署:年輕大律師義務作「第二大律師」行之已久

李家超亦引法援署回覆指,批出法援的準則為案件是否有合理抗辯理由及申請人的經濟背景,過往有少數人會因案件複雜程度被資助第二名大律師,而年輕大律師只收車馬費甚至義務參與案件以累積經驗,亦是法律界「行之已久」的方法,不會出現雙重支援的狀況。

周浩鼎籲政府「緊盯612基金,一有違法行為就拉人封艇」。他續批法援署的回覆是「卸膊」和「不對焦」,斥既然基金開宗明義支援「黑暴」找法律代表,「點解法律援助仲要批錢?」李家超僅指有責任確保公帑如何善用,會轉達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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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葛珮帆

財庫局:規管資金籌集用途非方式

民建聯葛珮帆則表示,前年6月「黑暴」爆發,涉及外國勢力大舉干預本港內部事務,亦有多個組織借助眾籌和基金平台支援「黑暴」及港獨份子,612人道支援基金只是其中一個。她認為有《國安法》後,政府「應主動出擊調查眾籌活動,而唔係等人舉報」,杜絕有人利用眾籌去資助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治安的活動。工聯會麥美娟亦追問政府會否規管眾籌活動,以保住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回應稱,現時已有相關法例規管與眾籌有關的活動,會建基於資金的用途,而非籌集的方式作規管。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之一、大律師吳靄儀去年10月在《蘋果日報》撰文,報告基金的財政狀況,擬撥出約1,500萬元進行區域法院案件「第二位大律師」計劃,讓已獲得法援的被告增聘第二名大律師協助,讓年輕律師累積經驗,並計劃預付裁判法庭的正審法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