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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海洋公園新方案的幾點看法

有關海洋公園新方案的幾點看法

因為幾個傳媒都問有關海洋公園新方案的看法,讓我分享幾點:

海洋公園新方案,方向正路,最主要是將海洋公園由以往營運整個樂園的角色,慢慢變成「收租佬」,引入外面的「租客」,以減低營運設施及機動遊戲的開支。方向未嘗不可,亦可以控制財政風險。另一個大動作,是將下園區變成免費的地方,藉此增加人流,帶動附近餐飲、消閑等生意,轉化成租金收入。

但這不代表方案就必定成功,有幾點需要留意:

第一,下園區的性質會完全改變,目標是要營造到香港人喜歡到訪及流連,轉化成repeated visits。這已經脫離主題公園的操作,牽涉公共空間的改造,需要完全不同的企業技能。營運者既需要有商業的思維,又要有孕育公共空間的文化視野,又要有時尚及潮流的觸覺,更要有管理大批新用戶期望的耐性。相信這絕非現時管理團隊的能力範圍,但若果沒有地方營造及全新的旅遊發展理念,是沒法完成這項任務。

第二,以往海洋公園為人垢病的其中一點,是吸引了大量旅行團團客,只是匆匆來、匆匆去,並沒有顯著帶動消費,但客量卻遠超樂園可以承受,令樂園擠得連本地人都抗拒。將整個下園區變成免費,當旅業重啟,其實很有可能只會令此情況變本加厲,作為免費景點,旅行社好有可能更踴躍地把團客帶來這裏,究竟如何做到適當的人流管理(因為你無法拒絕某一類客到來),讓下樂園成為香港人都願意經常去的悠閒空間,其實現在亦都沒有什麼腹稿。可以預計,當旅客再來,旅客與本地人「爭地」的情況只會重複。

第三,上園區的收費區,因為不少將來會以外判方式營運,好處是風險會轉嫁到第三者,但限制是再難以有統一商業策略整合發展。樂園經濟成功基本建基在三點:設施新意,品牌效應,知識產權。縮小了規模的收費區,裡面的內涵會變成「睇餸成飯」,甚麼人中標就變成怎樣,這樣「炒雜燴」發展未嘗不可,但商業模式會否令海洋公園轉虧為盈,還需時間驗證。

第四,今次再撥款28億(11.2億 + 16.7億)加免息還款條件,本質上是繼續用納稅人的錢投入一個未知要填幾多久的財政洞穴。旅遊創新絕不應該再all-in一個園地,相對數十億又數十億的「樂園押注」,地方創生、社區營造、文化旅遊同保育的投入,相對來說就少得可憐,但孕育大量小而美、忠於地區及本地特色的景點,並把這些小景點串連成地道旅遊風景,提升城市文化及旅遊吸引力,可能是更value for money的旅遊發展投資方向。

歡迎指正!

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