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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判刑成功 玩具設計師認管打火機噴漆 社服令改判囚2個月

律政司覆核判刑成功 玩具設計師認管打火機噴漆 社服令改判囚2個月

(獨媒報導)28歲玩具設計師於去年元旦大遊行,在香港站附近被警方搜出打火機及噴漆等。他早前承認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害財產兩罪,去年8月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覆核判刑。裁判官何俊堯今(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批准申請,改判被告即時入獄2個月,撤銷社會服務令。裁判官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但因疫情令被告未能完成社會服務令等因素而有扣減;他又提到律政司接二連三覆核判刑,除非上訴庭的判決被推翻,否則對下級法院是有約束力。被告家人聞判後痛哭,亦有旁聽市民嘆氣。

律政司指打火機性質嚴重 提出改判即時監禁

被告陳景勝去年8月3日承認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害財產兩罪,同月18日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指被告初犯、有悔意及背景良好,故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13天後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

律政司一方陳詞指,希望裁判官能考慮被告所攜有的物品數量多、種類亦不同,特別是打火機的性質嚴重,而鎚子及易燃物品的嚴重性更進一步。在被告的意圖方面,律政司稱並非指控被告用物品來製作汽油彈,但火亦可以對擠逼的環境造成破壞,並有相當潛在風險,而且案發環境有遊行,亦有其他破壞行為在港島區發生,故控罪及案情均屬嚴重,因此提出改判被告即時監禁。何官曾問會否有相關案例,惟律政司一方指找不到。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則指,律政司提出的理由是針對未發生的情況,如判刑時要考慮其他人的破壞行為,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被告因第四波疫情未能完成社會服務令

何官一度問律政司一方,被告已完成62小時社會服務令,但於去年12月時因第四波疫情而未能安排繼續完成,這屬額外因素,在量刑起點方面應如何考慮。律政司一方指,因疫情而未能安排服務是次要,主要考慮是被告完成多少服務。

官:律政司接連覆核判刑,對下級法院有約束力

何官最後指,考慮完畢後認同律政司所指,當時沒有考慮到相關因素,而律政司接二連三地覆核判刑,除非上訴庭的判決被推翻,否則對下級法院是有約束力。他重新考慮被告攜帶的物品數量、種類及性質,認為即使未能證明被告有使用物品,但亦有機會造成嚴重破壞;而且物品在被告背包搜出,事發時有遊行及混亂場面,亦有人用汽油彈,雖然未能證明被告有參與破壞,但案件背景涉及公眾安全及潛在風險。

何官表示需改判拘留式刑罰,以反映案情及控罪的嚴重性,他參考案例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4個月,因本案屬覆核扣減至3個月,最後因疫情令被告未能完成社會服務令而扣減至2個月,他又指如非疫情被告現在已完成社會服務令。

被告陳景勝(28歲)任職玩具設計師,他承認於2020年1月1日在香港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出入口處外,管有一把彈簧刀;另外同日同地管有一個打火機、一個鎚及一罐噴漆。

案情指,當日中環交易廣場滙豐銀行發生刑事損壞案,警方到場時發現被告及另兩人在銀行外。被告跑至香港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外被截停,警方從其背囊搜出鐳射筆、彈簧刀、鎚、打火機、噴漆、頭盔、面罩等。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