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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 警認被告被捕後多處擦傷紅腫 不肯定「激烈反抗」原因

中大二號橋衝突 警認被告被捕後多處擦傷紅腫 不肯定「激烈反抗」原因

(獨媒報導)前年11月「破曉行動」,中大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學生及示威者於二號橋一帶與警方對峙,警察一度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驅散,並制服多人,引發「中大保衛戰」。其中三男一女大專生否認暴動、蒙面等罪,今(22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三日審訊。

控方今傳召拘捕首被告的警員作供,他供稱被告當日被制服後作出激烈反抗,掙扎後再逃跑,需多名警員合力制服在地。警員同意被告被捕後,發現他雙膝擦傷、右手前臂擦傷、雙膝及右前臂亦紅腫,但不肯定他其時「激烈反抗」,是否出於痛楚或其他原因。庭上又播放警方拍攝片段,可聽到有警員大喊:「唔好褪啊兄弟!」、「小心啊!前面嚟緊!」

警指首被告反抗、掙扎後再跑 需多名警員合力制服在地

控方今傳召當日拘捕首被告陳起行的警員19545蔡樂燊作供。蔡當日為黃大仙軍裝巡邏小隊,他指收到命令向前推進時,看到一人在身邊「打橫跑過」,由於裝束與示威者相似,於是上前將他制服。

蔡供稱,該人被制服後作出反抗,掙扎後「再跑」,需要附近同事一起捉住並將他按落地。蔡表示,其時附近樓梯有一班人向他們攻擊,為免受襲,遂將陳「拖行少少」至一旁馬路,並為他扣上膠手扣。

蔡指,陳當時頭戴黑色帽,穿黑色衫褲,臉上配戴的防毒面具「遮住塊面,完全遮哂」。控方其後播放當日片段,可見陳被制服時仍移動,多名警員緊追着他合力制服。蔡解釋指:「咁遠距離係因為佢不斷反抗、不斷移動,按唔到落地」。

警認陳被捕後多處擦傷紅腫 不肯定他激烈反抗原因

蔡其後接受陳起行的代表大律師許卓倫盤問,蔡承認陳被捕後,發現他雙膝擦傷、右手前臂擦傷、雙膝及右前臂亦紅腫,亦同意他被捕時一度有似是「爬行」的動作。辯方盤問時強調:「唔係話你或者任何差人打被告」。

蔡又同意,在記事冊及書面供詞均沒有提到陳被捕後「再跑」,僅指他「激烈反抗及嘗試逃走」。辯方指出,蔡「激烈反抗」,可能是被警察按落地,感覺痛楚的自然反應,蔡答:「唔肯定」。

蔡又同意,當日警方衝前拘捕前,現場曾施放數以十計,甚至數以百計的催淚彈,他自己亦有戴上防毒面具,面容亦因此遭遮蓋。他亦同意,當日情況「兵荒馬亂」,講不出示威者是否全部都是身穿黑衣黑褲。

高級督察:僅頭5至10米示威者襲擊 不排除有人救傷、調停

今早,昨天曾作供的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鍾家平接受盤問。他同意當日約100名示威者中,主要作出襲擊的是站在防線頭5至10米的示威者,但示威者防線有約30至40米深。他不排除,當日聚集的人士有機會以不同目的出現,例如是救傷人士、調解人士等。

辯方一度問及,處於防線頭5至10米以後的人,是否不能肯定全都有共同目的參與暴動,李官即打斷指:「你呢個問題冇乜意義」,「有睇片都知啲人係浮動同變動㗎嘛,你呢條問題都忽略咗好多客觀現象」。辯方表示不排除有浮動的人,只是想詢問現場百多人是否有機會因不同目的出現。

警錄影片段 疑有警叫「唔好褪啊兄弟!」、「小心!」

庭上亦播放警方拍攝的片段,惟不少時間僅拍攝到警員的背部、地下等,亦可聽到有警員大喊:「唔好褪啊兄弟!」、「小心啊!前面嚟緊!」又似是向投擲手擲式催淚彈的警員說:「唔好掟咁高啊!」

警指有黑衣人向示威者招手 示威者再向前推進

控方其後傳召東九龍總區第二梯隊第一小隊的警員12359陳挺達作供,他是當日校方與警方交涉後,留守在二號橋保安更亭的五名警察之一。

陳表示,當時站在二號橋與環迴東路交界的指示牌前觀察示威者動向,而大部分同袍則退至約20米外的橋身。當校方代表向身處物業管理處的示威者走去後,由於立即被記者與示威者包圍,亦與他相距50米,故他看不到也聽不到當時情況。

陳指,數分鐘後,數名身穿黑色衫褲的人走到橋頭前觀察,並向後方的示威者招手示意。其後至少50至60名示威者返回早前的陣線,開始向警方推進。陳向上級示意,其他隊員於是返回橋的前方。

辯方質疑是否需要播片 控方:有時唔睇又話點解冇播過

控方其後欲播放片段,要求陳認出自己。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師質疑,相信書面供詞已提及控方要帶出的證供,是否有必要再花時間播片。

控方大律師張錦榮即語帶不忿,指原定審期12日,但「一路做就一路有人催我,法庭內法庭外都係」,強調使用《刑事訴訟條例》第65B條〈藉書面陳述提出證明〉處理部分人證供已經節省許多時間,播片需時並不久,「有時唔睇辯方最後又話點解冇播過」。

李官一度向張指:「呻係啱嘅,呻係舒服啲」,又說自己已配備藍光鏡觀看片段,「我職責都要睇片」。

警認催淚彈使人流眼水、視野模糊 50米範圍都能聞到

陳後在盤問下表示,當日施放的催淚彈,大約離現場50米範圍都能聞到。辯方問他是否受過訓練得出此結論,陳指是自己的「親身經驗」,但承認平時「冇咁多(催淚彈)」,當日影響範圍或有不同。他又同意,催淚彈會使人有眼淚水分泌、視野模糊,亦有口水鼻涕流出。

警稱示威者辱罵「毅進仔」、「你老婆被人姦」

控方後傳召警長58791徐兆雄,他是當日「捕捉小隊」成員之一,捕捉小隊由一名警長及三名警員組成,乃在行動有需要時作支援。

徐供稱,當日到場後,聽到示威者辱罵「毅進仔」、「黑警」、「你老婆被人姦」,他其後奉命退至近科學園的二號橋底候命。約3時10分,他看到前方隊員突返回橋頭,遂上前支援,其後與捕捉小隊隊員衝前拘捕,制服了失足跌倒的女子(黃亭陶)。

控方一度要求播放拘捕黃亭陶的片段,遭法官質疑:「被捕人都唔係被告,有冇需要睇?」控方終沒有播放相關片段。

案件編號:DCCC362/2020

第一日審訊:
四大專生否認暴動今開審 控方:憑身處現場、裝束及逃跑裁定參與
涉棄保潛逃女子仍出現於控方陳詞 官:公平審訊係咪容許咁做?

第二日審訊:
警指斜坡上有示威者「埋伏」及辱罵警察 遂展示橙旗
學生指屬「大學範圍」要求警方退後 警:呢度啲人唔走,我哋都唔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