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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 中大女生稱熱愛文學創作 案發日清晨六時返校做功課

中大二號橋衝突 中大女生稱熱愛文學創作 案發日清晨六時返校做功課

(獨媒報導)前年11月,中大二號橋爆發嚴重警民衝突,警察一度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驅散示威者,並制服多人,引發「中大保衛戰」。其中三男一女大專生否認暴動、蒙面等罪,今(4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十一日審訊。女被告今親自作供,她於中大修讀中文及教育雙學位,曾赴美交流,供稱案發當日及翌日均有功課要提交,故特意清晨6時返中大圖書館做功課。女被告亦於庭上透露,自小熱愛文學及寫作,「臨場感」為創作重要一環,辯方並將兩份創作功課呈堂。女被告明早會繼續作供。

女被告熱愛文學 修讀中文教育雙學位 曾赴美交流

第四被告鄧希雯今別着髮夾,身穿黑色上衣和藍色長裙作供。她現年24歲,案發時23歲,就讀中大中文文學士及教育學士雙學位,副修英國文學,2020年7月畢業。鄧希雯2019年1月至5月曾赴美國交流,並在7月至8月到立陶宛參加劍橋的英文夏令營,教授東歐小朋友英文,再於8月返港。

鄧希雯表示,她的興趣是文學,包括中文文學及英文文學,尤其對現代文學及寫作感興趣。她解釋指,因為自小家境不是太好,每周末只會去圖書館消遣,故從小培養成閱讀習慣;而由於她沒有兄弟姊妹,故喜歡以寫作記錄自身感覺和情緒,更在小學五年級開始跟世界各地的小朋友做筆友。鄧形容,她「生活離不開寫作、文字」,故大學亦選修了文學相關科目。

女被告稱「臨場感」對創作十分重要

鄧希雯表示,自己會以雙語寫作,寫英文詩歌及中文散文和小說,並主要以個人經歷和感受為藍本創作,而這些經歷是透過日常感受不同事物而來。

她透露,自己大學最喜歡的科目是「香港文學」和「文藝創作」,而香港文學其中一份功課「香港文學散步」,正是要選取一個喜歡的作品,親臨該作品提及的香港地方觀察及獲得「臨場感」,結合感受創作完成。而她在美國交流時,曾修讀「Contemporary poetry(現代詩歌)」一科,授課老師亦要求他們出外發掘身邊事情創作。

辯方將鄧希雯修讀此兩科的功課呈堂,前者選取了香港作家也斯和董啟章有關九龍城寨的作品,鄧親身遊歷九龍城寨公園完成;而後者節錄北島的詩作序,其中一首詩乃她在波士頓公共圖書館做功課時,觀察到其他人的神情而創作。鄧希雯強調,有沒有這份功課都好,「臨場感」及生活經驗對她的創作均十分重要。

女被告稱案發當日及翌日有兩份功課 特意提早返中大完成

而就案發當日的情況,鄧希雯供稱,案發當日及翌日分別有一份英文系及中文系的功課要呈交,故早上6時便到達中大圖書館做功課。她解釋指,雖然前一日已獲校方通知12日的課堂臨時取消,但由於未清楚課業安排,功課亦規定以紙本(hard copy)提交至老師信箱,故「習慣上堂前會交功課」的她仍選擇返中大,望完成後直接提交。

至於13日要交的功課,鄧希雯指,由於尚未知道當日會否停課,「deadline set咗就係set咗,唔會話改就改」;加上該報告須親臨大學圖書館搜尋資料,故仍選擇去中大做功課。

鄧希雯明早會繼續作供。

被告依次為:中大四年級生陳起行(21歲)、理大二年級生李俊皓(24歲)、IVE一年級生張俊浩(18歲)和中大六年級生鄧希雯(23歲),他們被控於前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一名女子及其他身分不明的人參與暴動。

陳、張和鄧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眼罩及一個半面式防毒面罩。張另被控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DCCC362/2020

第十日審訊:
傳道人稱讚被告品性純良、循規蹈矩 對他被捕感錯愕
第三被告稱原赴中大與家姐影畢業相 控方批「一路講一路編故事」

第十一日審訊:
被告胞姊稱弟僅參與過一兩次遊行 遭控方質疑「夾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