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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 被告胞姊稱弟僅參與過一兩次遊行 遭控方質疑「夾口供」

中大二號橋衝突 被告胞姊稱弟僅參與過一兩次遊行 遭控方質疑「夾口供」

(獨媒報導)前年11月,中大二號橋爆發嚴重警民衝突,警察一度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驅散示威者,並制服多人,引發「中大保衛戰」。其中三男一女大專生否認暴動、蒙面等罪,今(4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十一日審訊。

第三被告胞姊今作供,她表示案發當日原為她的畢業典禮,相約了家人於中大拍照,惟拍照環節臨時取消,直到弟弟抵達中大才發現忘記通知他。她又表示,弟弟只曾於2019年6、7月參加過一兩次遊行,但8月起因要留家照顧患病的母親,已沒有再參加,遭控方質疑與弟弟「夾口供」。而控辯雙方今早談及案件進度時,一度遭法官質疑審訊延期成了「惡性循環」,「一單未完就第二單,證供不斷穿插,會好影響司法質素」。

被告再次否認片中男子為自己

第三被告張俊浩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張俊浩昨日否認被檢取的白金色手套屬自己,控方今播放片段,顯示張被制服時,右邊臉旁有一隻外形相似的手套,問張是否戴着此手套。

張俊浩被制服時,右邊地上有一手套,張不肯定是否自己戴着。(立場新聞直播截圖)
張俊浩被制服時,右邊地上有一手套,張不肯定是否自己戴着。(立場新聞直播截圖)

張說,只看到手套,但不肯定自己的手是否正戴着,也不肯定是否陌生女子當日給自己的手套。他又承認,被指為自己的男子右手戴着一樣的手套,但再次否認該男子是自己。張其後再在覆問澄清,片段中男子的防毒面具有兩個濾罐,與自己當日只有一個濾罐有分別;而該男子戴的帽,亦與被指為他的鴨嘴帽有分別。

張俊浩承認此男子的衣着與自己相似,手套亦與被檢取的一樣,但否認是片中男子。(無綫新聞截圖)
張俊浩承認此男子的衣着與自己相似,手套亦與被檢取的一樣,但否認是片中男子。(無綫新聞截圖)

控方最後指,昨日張俊浩在主問時沒有主動提及畢業禮已取消,在盤問時才承認,是因為他想誤導法庭。張否認,解釋指主問沒有提及,是「因為原本取消(畢業禮)都唔會影響(老師拍照)安排」。

姊稱被告留家照顧病母 8月後無再參與遊行

辯方續傳召張俊浩胞姊張茵桐作供。張表示,對2019年的社會運動有初步了解,但沒有親身參與,並知道弟弟曾於2019年6至7月,在朋友邀請下「貪得意」參與過一、兩次遊行,因為「佢參加會同我講」。但到了8月,由於當時母親完成切除子宮的手術,需在家休養兩至三個月,並主要由弟弟負責照顧,如替母親洗傷口、煮飯等,故她相信弟弟8月以後便沒再參與遊行。

姊畢業拍照臨時取消 認忘記通知弟弟

張茵桐於中大專業進修學院修讀公關及廣告高級文憑,原定2019年11月12日於中大出席畢業典禮,並相約家人朋友於下午約3時拍照,惟11月11日中大發生衝突,校方通知翌日畢業禮取消。

張表示,雖然典禮取消,但她的科主任黃國祺仍whatsapp邀請她和同學當日11時至12時在中大百萬大道拍照,並稱「有嘢講」。張遂回覆若交通許可都會去,亦打算如期與家人朋友在下午拍照。但到了11月12日早上8時,黃國祺再通知她,此「非官方畢業典禮」亦要延期。

張表示,收到消息後曾問其他同學會否去中大拍照,但發現他們都因交通問題而決定不去,故最終於中午也決定取消拍照,並立即通知家人朋友。惟由於當時要通知很多人,她一下子忘了通知弟弟,直至在泳池放工的張俊浩抵達中大致電她,她才告訴弟弟拍照取消,着他回家。

控方指胞姊與弟弟「夾口供」 因被告是親人而偏幫他

控方盤問時提到,張茵桐稱弟弟參加遊行會通知她,但她憑什麼認為弟弟每次都會跟她說?張解釋,因她曾向弟弟說「如果去(遊行)就同我講聲」,並獲答應。

控方質疑,既然她如此關心弟弟安全,為何對他參加了一次抑或兩次遊行不清楚,張表示「都隔咗一段時間」,並承認弟弟可能參加多過兩次遊行,只是忘記了跟她說。張俊浩昨日作供亦稱參加了「一、兩次」遊行,控方今直指張茵桐與弟弟「夾口供」,惟張茵桐否認,亦否認因張俊浩是親人而「偏幫」他。

胞姊強調拍照會避開衝突 認不清楚被告案發時在中大做什麼

就當日張茵桐的畢業照拍攝安排,控方質疑,為何前一天中大有衝突,她仍想繼續畢業拍照?張表示:「11月11號都唔知12號發生咩事」,且平時不會去中大上課,現在難得租借了畢業袍,不想取消拍照。她亦強調,只是打算與家人朋友在百萬大道拍照,該處前一日沒有衝突,她亦不會走到有衝突的地方。

控方又質疑,張俊浩作為張茵桐唯一的兄弟姊妹,為何畢業拍照取消,並非最先通知他。張茵桐解釋,她當時先通知了住得較遠的人,以免較早出發的人白行一趟;而她沒有通知弟弟,是因為當時已聯絡父母,相信父母會告訴弟弟。

張茵桐承認,看新聞得知當日中大內有些混亂及警民對峙,但沒有特別提醒弟弟注意安全或勿亂走,因為當日弟弟早上只是返工,下午才到場拍照,並非參加遊行,亦「已經好耐冇參加」。但她也承認,對於弟弟案發當日下午在中大做什麼並不清楚。

辯方將張茵桐與科主任黃國祺的whatsapp對話截圖呈堂,惟張表示,因換了手機,故未能於手機找到訊息備份,只有截圖。

第三被告案情完結,第四被告將作供。

官再批審訊延期成「惡性循環」 證供穿插影響司法質素

控辯雙方今早一度談及案件進度,第四被告代表律師透露,第四被告將親自作供,並有機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同意明日續審(審期原定今日完結)。

法官李慶年遂主動提起,現時審訊延期成了「惡性循環」,「一單未完就第二單,證供不斷穿插,會好影響司法質素」,又表示「我個期排到2023,我都要諗辦法點樣攞假寫判詞先寫得切,要謹記有啲(被告)係還柙。」

被告依次為:中大四年級生陳起行(21歲)、理大二年級生李俊皓(24歲)、IVE一年級生張俊浩(18歲)和中大六年級生鄧希雯(23歲),他們被控於前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一名女子及其他身分不明的人參與暴動。

陳、張和鄧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眼罩及一個半面式防毒面罩。張另被控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DCCC362/2020

第十日審訊:
傳道人稱讚被告品性純良、循規蹈矩 對他被捕感錯愕
第三被告稱原赴中大與家姐影畢業相 控方批「一路講一路編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