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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遭磚擊中亡 婦人強調掟磚只為「自衛」 沒預料有人受傷或身亡

七旬翁遭磚擊中亡 婦人強調掟磚只為「自衛」 沒預料有人受傷或身亡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3日網民號召全港「大三罷」,北區大會堂外有兩批人士疑因路障問題爭執,期間一名七旬清潔工遭磚頭擊中頭部,翌日終告不治。兩名16及17歲青年否認謀殺、蓄意傷人及暴動共3項罪名。案件今(20日)於高院續審,當日參與清理馬路上磚頭的婦人稱,遭黑衣人群投擲磚頭攻擊,於是拾起地上磚頭回擊他們,其間遭一名黑衣男子用鐵通「頂住」,問她:「係咪想死?」她強調掟磚只為嚇退黑衣人,阻止他們襲擊一名男子,並無意圖傷害任何人,也沒預料有人受傷或身亡。

遭黑衣人投擲石頭 市民稱「本能反應」回擲

市民證人柯明玉供稱,案發當日女兒無法上學,她們於早上10時45分途經上水龍運路,見到馬路上有大量石頭,使車輛不能行駛,「所以我就想幫手執開啲石頭,等啲車可以行駛,唔洗阻住佢哋做嘢」。當她與市民清理石頭時,突然見到一群穿著黑色衣服、戴口罩的人衝過來,拾起地上的石頭並向他們投擲。柯稱:「我哋嘅本能反應係執返起石頭,掟過去佢哋度。」

市民稱遭手持鐵通黑衣人問「係咪想死」

柯續稱,黑衣人群一度撤退,但不久後他們來了「更加大嘅人群」,當時場面混亂,柯指一名黑衣褲、黑口罩男子手持約3呎長的鐵通,「用力頂住我個肚」,問她:「係咪想死?」柯說:「我冇工返,就嚟餓死啦。」雙方對峙了一會,柯便被一名男子帶走離開。

柯指,黑衣人群再度向市民投擲石頭,一名男子遭3至4名黑衣人襲擊,「佢哋身體好接近」,然後有數名男子營救該受襲男子,柯亦用石頭投擲向黑衣人,「但掟唔中」。最終受襲男子被救出,「佢成臉都流血,但仍然能夠正常行動」。之後柯一轉頭,便「見到有個阿叔跌咗落地下」,於是立即報警。

柯稱,其後她再被黑衣人包圍,有姨姨替她暫時照顧女兒,「有把掃把飛咗過嚟」,她遂要求離開,最終在一名男子的保護下離開現場。

市民強調掟磚只為嚇走黑衣人 沒意圖傷害任何人

在辯方大律師 David Boyton 盤問下,柯指被襲擊的男子有手持一支棍,但當被問到該男子有否用棍襲擊黑衣人,柯思考了近10秒,才回答:「我唔記得呢樣嘢。」

Boyton 又指,柯承認有在事件中掟磚,但她並沒有預計過會有任何人受傷或身亡。柯確認「我係冇諗過傷害任何人」,只是想嚇走黑衣人,使他們停止襲擊持棍男士,並強調她在較遠的距離投擲,磚頭只落在對方面前。

Boyton 質疑,在影片截圖可見,柯距離手持雨傘的人非常接近,而她正在做拋擲的動作,「你的憤怒程度係忘記了有個女兒」,幸運地當時有兩名不認識的姨姨幫忙照顧女兒。惟柯強調自己有留意女兒的位置。

控方覆問時,要求柯澄清向黑衣人掟磚的目的。柯表示目的是「自衛」,「本能反應就係做呢個動作」。

警長上門拘捕 稱第二被告認有打阿伯但否認殺人

偵緝警長51398楊家強供稱,2019年12月13日下午到達第二被告陳彥廷的住所,惟不在家。只得陳的哥哥應門。約一小時後,楊與同事返回陳的住所,其時陳已坐在睡房床邊。楊確認陳的身份後,隨即以暴動、謀殺和有意圖而傷人罪名宣佈拘捕。在警誡下,陳稱:「阿 sir,我好後悔,我冇殺人,我嗰日淨係同劉子龍打過阿伯,我真係冇殺人。」

審訊下午續。

被告劉子龍(案發時17歲、現年19歲)和陳彥廷(案發時16歲、現年18歲),同被控一項謀殺、一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4日連同其他不明人士謀殺男子羅長清;同月13日在北區大會堂外,與不明人士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以及與不明人士參與暴動。兩人還柙至今逾2年,分別由大律師 David Boyton 和蒲立新(Ian Polson)代表。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審訊第一日
七旬清潔工遭磚擊中死亡 兩青年否認謀殺暴動開審 事後與兄訊息討論「生存渺茫」

審訊第二日
另一受傷六旬翁出庭作供 稱清理馬路上磚頭卻遭被告阻止
另一六旬翁稱雙方爭執互擲磚頭 及後遭掟中左眼受傷

審訊第三日
16歲被告稱遭警威脅拘捕及傷害女友 警長否認

審訊第四日
婦人強調掟磚只為「自衛」 沒預料有人受傷或身亡
16歲被告警誡會面稱參與堵路 及向舞棍老伯揮鋸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