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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不斷打電話予法官 控方申押後一年待藐視法庭案審結 辯方質疑屬一罪兩審

男子被控不斷打電話予法官 控方申押後一年待藐視法庭案審結 辯方質疑屬一罪兩審

(獨媒報導)57歲廣告設計員涉前年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兩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律政司另加控藐視法庭罪,需在高等法院處理。他就「不斷打電話」一案今(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藐視法庭案結果會影響本案是否需要繼續檢控,若被告在該案被定罪,本案就毋須繼續檢控,因此申請押後一年,待法官陳慶偉明年處理該案。辯方則指或會造成一罪兩審(double jeopardy),若被告的藐視法庭罪脫,或需在裁判法院就本案受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一罪兩審說法言之尚早,她將案押後半年至明年3月11日再訊,另拒絕辯方就一罪兩審陳詞。被告准繼續保釋。

控方指本案最早或可於明年5月審理

被告為陸志榮(58歲、廣告設計員)。他在高院的藐視法庭案由法官陳慶偉審理,翻查資料他現正審理初選47人案。控方今申請押後一年,至明年8月7日,以待藐視法庭案審理完畢,至於本案則預計最早可於明年5月開審。控方亦指,藐視法庭案在今年3月7月進行了第三次案件管理,當時被告透露將不認罪,但他並無依指示存檔誓章。而陳官曾指今年他的檔期很滿。

控方指若藐視法庭罪成 本案毋須繼續檢控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問控方,是否需待藐視法庭案審結才可處理本案,控方指該案結果會影響本案是否需要繼續檢控,若被告在藐視法庭案被定罪,本案就毋須繼續檢控。

辯方質疑本案或會造成一罪兩審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他反對押後一年,並指或會造成一罪兩審(double jeopardy),若被告的藐視法庭罪脫,或需在裁判法院就本案接受審訊。他申請押後4星期以準備就一罪兩審陳詞。徐官反駁,現時稱一罪兩審是言之尚早。控方同意徐官說法,亦反對辯方作有關陳詞。

官批控方押後 但拒予辯方作陳詞

徐官最後拒絕批准辯方就一罪兩審陳詞,並接納控方的押後申請,但她認為押後一年過長,因此押後半年,至明年3月11日再訊,屆時要求匯報藐視法庭案的進度。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4項「不斷打電話」罪指被告分別於2021年5月26日至5月31日之間;以及於2021年6月1日至7月6日之間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10樓區域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旨在對該區域法院法官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他被指另於202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之間;以及6月1日至7月6日之間,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2樓區域法院法官的辦公室電話。

藐視法庭罪指被告於2021年5月至7月期間,多次以電話及傳真電話作出妨擾行為,即令兩名區域法院法官書記多次收到與法庭無關電話,干擾司法運作妥善執行。

案件編號:ESCC19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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