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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選舉開支及企圖欺詐 「龍心」准保釋候訊 控方指或涉新控罪

涉虛報選舉開支及企圖欺詐 「龍心」准保釋候訊 控方指或涉新控罪

(獨媒報導)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東候選人、網絡紅人「龍心」林克霖涉嫌在報名參選之前一年多,以逾3萬元向一家美容中心購買兩個面部護理療程,卻在選舉申報書中訛稱他因該面部護理而招致上述選舉開支,他被控一項舞弊及一企圖欺詐罪,今早(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林暫毋須答辯,控方需時就新控罪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林獲准以3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林克霖(4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及一項「企圖欺詐」罪。他被帶往被告欄應訊,並確認不需要律師代表。

在控方不反對下,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報到一次,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此外,林另牽涉一宗交通傳票案件,指他於2020年10月沒有在車上展示行車證,當時他認罪被判罰款320元,惟至今未繳清罰款,徐官下令他今日內繳付。

林克霖申歸還手機被拒

林克霖又提到,他從外地回來香港時,被廉署沒收手機,錄取口供之後,廉署決定以完全不同的罪名起訴他,故此該手機與案件已是不相關,「因為證據已經白紙黑字、好確鑿咁寫咗出嚟」,向法庭申請歸還手機。他指在香港沒有智能電話,在衣食住行上「好唔方便」,亦難以聯絡朋友協助辦理保釋手續。

控方則指案件仍在調查中,廉署有需要檢取被告的電話,以研究是否涉及新控罪。徐官亦認為被告的手機與案件有一定程度的關連,最終拒絕林的申請。

首項控罪指林克霖於2020年9月29日在香港,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在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他曾因接受面部護理而招致選舉開支31,200元。

企圖欺詐控罪則指林於同年同日,向選舉事務處訛稱他曾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31,200元,即面部護理的費用,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付款以結清該選舉開支的申索,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選舉事務處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廉署昨發稿指被告2019年4月購買面部療程 卻申報2020年選舉開支

廉署昨發稿指,早前調查發現被告早於2019年4月,即報名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前一年多,以31,200元向一家美容中心購買兩個面部護理療程,其後被告因不滿意療程,於2019年10月獲該美容中心退款逾8,700元。惟林克霖於2020年9月29日遞交的選舉申報書中,申請政府支付上述31,200元款項。

案件編號:ESCC20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