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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陸啟康花大篇幅解釋「獨立委員會」好處 3.19起召開聽證會

【宏福苑五級火】陸啟康花大篇幅解釋「獨立委員會」好處 3.19起召開聽證會

【獨媒報導】「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今早首次進行指示聆訊,為日後聽證會訂出各類指示,正式聽證會將於3月19日展開,但確實的證人名單仍然有待落實。委員會不具法定獨立調查權,主席陸啟康花費相當篇幅解釋不成立法定委員會的好處,又強調若在搜集文件期間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將「保留」向特首申請升格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權利。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暫時蒐集的資料初步顯示,業界「似乎存在」一系列結構性問題,他形容「既不可接受,亦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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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指示聆訊開始時,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先為宏福苑死難者默哀一分鐘,他先解釋委員會四個職能範圍,包括大火起因及迅速蔓延的成因,以及大維修有否出現涉貪「圍標」和違規招標的問題。委員會自成立後已展開一系列工作,例如在1月15日前往竹棚和金屬棚的地盤了解,掌握兩者分別。

讚現時委員會有彈性 用「嶄新」手法嘗試

自「獨立委員會」成立後,已被詬病不具法定權力是「無牙老虎」,陸啟康花相當篇幅解釋「獨立委員會」的好處。他指法定「調查委員會」雖然有傳召證人和要求受查人士提交文件的權力,但所有程序均是法律程序,涉事者可以提出各類法律爭議,令程序時間較長,以往經驗可能需「以年計」調查。

另一方面,現時的委員會雖然沒有法定調查權,但因為不是法律程序,會較「靈活」。委員會若認為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需要被賦予法定權力,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他稱做法「嶄新」,是新嘗試,強調不排除任可可能性,例如在搜集文件時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會「保留」向行政長官申請升格為「調查委員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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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觸及刑責問責 免涉事者有藉口「逍遙法外」

另外,陸啟康又指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刑事或民事程序,「獨立委員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或政府官員懲處,這些要交由行政機關處理。至於個別人士的刑事或民事責任,則交由法庭程序處理,因為該些被告人可以稱因為委員會的研訊,令他無法得到公平審訊而脫罪。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亦有類似解釋,他指目前已有一系列人士被捕,罪名包括誤殺罪等嚴重指控,委員會的工作不應裁定該人責任,因為極有可能影響執法部門調查,及令法律程序受影響,他稱如果因為委員會工作而令該受刑責的人「逍遙法外」,將「絕不符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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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又呼籲公眾和機構,應毫無保留地向委員會提供資料,他指現階段雖然仍待分析證據,但目前掌握的大量資料已經顯示業界「一系列結構問題似乎存在」,他形容情況「既不可接受,亦不容忽視」。

陸啟康又稱,委員會要在9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撰寫報告,「確實係挑戰」,當中或要研究是否需要專家證人報告和意見,現時公眾提交的資料和意見數量亦非常龐大,但他希望在3月19日舉行首次聽證會,聽證會定於星期一至五早上十時舉行,中午1時午休,2時15分再開始,並於下午4時半結束;如有需要,委員會可以安排星期六上午召開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