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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信仰,兼說現代愛國情操

一般說「信仰」,大家都會認為是宗教信仰,然而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已經退下來,由民族信仰及消費信仰取而代之。

「民族信仰」這個詞教一些人不安,據這些憤青的講法,大致上「你不承認你是中國人係你的事情,但我知道自己是中國人,而不只是我相信自己是中國人」

我們不可以選擇父母,選擇血緣,選擇出生膚色,也無法選擇出生性別,可是,你可以選擇吃新會橙或新奇士橙,你可以選擇用刀叉進食還是用筷子進食,這個文化選擇權是人權,屬現代政府不應干涉的空間。這個就叫民族信仰:你可以相信自己是台灣人,也可以相信自己是日本人。

與一般的宗教信仰一樣,片面聲稱不足以獲得民族信仰,只有身體力行才可以。我沒看見有故意毀謗佛法的佛教徒(雖然我很討論佛法把毀謗佛法定為惡),也沒有看見故意抵毀先知的回教徒。片面聲稱自己是台灣人或日本人是不足夠的,這個說法尤其適用於移民,他們必須展示誠意,只有虛心學習才能有效。

與宗教信仰一樣,我們可選擇「無」為民族信仰。「無」不能完全消滅宗教認知或民族認知,其差別只在於無需接受宗教信條的約束,亦稱「愛國」。與無神論對等的,民族信仰也有「無民族論」,指的是民族對世界大同無益,當然這個說法有重大困難。我們當然也不應漏掉最重要的不可知論,尤其現代是混血兒普遍的世界。

現實上宗教信仰是不相等的,因此與一般常識不同,民族也是不相等的。既然我們可以評價個別宗教的優劣,可以指出耶穌宗教邪惡的一面,那麼大家也可以評價個別民族邪惡的一面。然而,這些評價很容易變得一面倒極端,如「猶太人死光世界就更和平」的極端言論也常見。

如何令評論民族變得可行(而不流於民族仇恨),及如何統一審查標準處理評論民族與評論宗教,將是未來十至二十年人權的重要問題。我們不可以永久用兩套不同的標準看待民族信仰及宗教信仰,因為民族與宗教的差別只在時出現的時間。

這裡也說說如何檢查現代人的愛國情操(這個很敏感)。我先說明,不愛國不是罪,等於無宗教信仰不是要下地獄,問題只在於有群攪「愛國教育」的狗不斷亂吠。

民族與國家不是獨立而生,而是關係整個社群的自主能力,所以,第一個標準就是是否支持基本人權與政府普選。間選也可算普選,但功能組別與萬年國會選總統(註一)便不可以接受,因為普選與人權都有基本原則可依。普選與人權不是盤古初開便已有的,但這個是現代標準,對付在廿一世紀仍未退下來的政客,絕不是偏激超前。不乎合這個標準的,其愛國情操就是扮出來的或是沒有意思的,根本無資格亂講愛國,他們的「國家」跟黑社會不知有何分別!

這個愛國標準不是只適用於香港的,而是最少適用於全東亞的;至於很否適用於非洲至以全球,那便需要查驗了。

(註一)原本是引用台灣日報兩年前的評論,不過網上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