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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指律政司同意增豁免新聞工作條款 將不介入《願榮光》禁制案

記協指律政司同意增豁免新聞工作條款 將不介入《願榮光》禁制案

【獨媒報導】政府早前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在網上及公開平台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案件排期在今周五(21日)在高院處理。記協早前指考慮介入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入條款豁免新聞工作。記協今表示,得悉律政司同意向法庭申請加入保障記者工作的豁免條文,免除記者執行新聞工作時播放或引用《願榮光》的民事和禁制令責任。記協表示歡迎律政司提出的修訂,將不會於周五聆訊另作申請。

記協在Facebook張貼聲明,指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如法庭批准禁制令,律政司將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記協稱,條款將豁免任何記者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例如在報道新聞及評論新聞事件時播放及引用《願榮光》。記協又指,香港及海外發佈之新聞報道,都受到豁免條款保障。

強調經記協堅持 律政司方同意

記協又指,事件是在記協堅持下,「律政司最終同意新增條款」,並接納記協提出的修訂建議。記協表示,律政司早前已去信法庭,提出記協和律政司雙方均同意的最終修訂條文。

記協在聲明表示,經修改豁免條文將更明確保障記者在採訪、訪問時涉及歌曲,及評析時提及歌曲的自由;當中豁免條款包括發佈文章、節目或經網上平台發佈的帖文等。如新聞活動在香港境外發生,亦可於香港刊出發佈,而不受刑責。記協並強調,記協無意發佈或上載《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或干犯任何與煽動、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