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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反思 N 之一:關於堵路的想像

寫過的東西就不再詳說。關於堵路的基本理念:為甚麼要堵路

基本的論旨我也述說一次,也就是堵路是以阻擾社會運作為依歸,透過停止某部份的交通去影響資本的剝削,從而強迫政府讓步。

我不知道朋友們怎麼理解,但在我來說,這兩次的堵路(我從來不覺得六四晚被警察無理堵截的算甚麼堵路)──容我直接說:除了作為練習,我不認為有任何最低限度的成功。大家可能覺得一段馬路被我們截了一段時間就很厲害——其實某程度上也是的,我們畢竟從未做過這樣的事,但這不能掩蓋在客觀目標上毫不達標:看看三六,看看七一,到底社會運作到底有多少被影響?更不用說資本的剝削了。

我無法真正評估一個稍有力量的堵路需要多少人──但大概三四千是走不了,而最起碼也要待到天明甚或更久,因為畢竟日間才是社會正常運作的時間。如果我們不打算作任何的回撃警察,那麼人數還要再提高才有可能。

想說清楚這個所謂願景,是因為我沒有從朋友口中對是次行動聽到任何失望的情緒。有些朋友甚至覺得這類行動就似是「搞搞震」的。比如說,有朋友認為這次「走來走去」挺好,因為可以「搞到警察疲於奔命」;甚或以後這類行動應該就以小股小股的進行,遊散於不同的地方,人多的就做多一點,人少也沒甚麼關係。

但搞搞震並不同於真正的阻擾。前者是有點礙眼,但後者是真正的麻煩。而我們現在所做到的,極其量不過是前者。真正的阻擾,沒有足夠的人數,不能堅持一定的時間,是幾近沒有任何意義的。

要說干擾社會運作作為一種籌碼,那麼所謂的干擾的代價也要大過政商付出的代價吧?我們提出的各個目標之中,有哪一個不值得政府付出數天停頓的代價,以及其政治影響?

我們不應寄望一步登天,也可以接受這兩次的道路是一種預演,但我們必須要有一種自覺,就是下一次我們不可能再這樣——沒有事前的組織安排與動員,沒有任何解釋的文宣,沒有清晰可行的訴求……要知道,社會抗爭不比砌積木,努力做多一點,就或多或少有一些累積。歷史並不一定向前走,民心亦不一定在你那邊,敵人也在與時並進,而時機就更是可遇不可求。我們必須認真想一想,到底在下次的對決來臨之前,我們要做些甚麼?不求一蹴而就,但好歹也要有個基本的路線圖吧?

說重話的原因,固然是因為那揮之不去的罪疚感──為甚麼不在六四與七一之間的時間做多一點?但除此以外,我還有一種非常不好的預想:這種所謂「堵路」,慢慢會成為一種儀式──就是一種與傳統遊行不同的方式,可以滿足某些抗爭者不甘於鳩行鳩坐的情緒,但在實際上卻沒有絲毫的作用(就像現在的所謂衝鐵馬),甚至落得與民為敵的稱號。如果事情真的這樣發展下去,那就真的可以切腹自殺了。

(下一篇會寫一點實務操作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