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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三日反鷹抗暴後記:出奇的和平遊行究竟說明了甚麼?

九月三日反鷹抗暴後記:出奇的和平遊行究竟說明了甚麼?

當我們正在收看電視台晚上重播《未來報告》(Minority Report)時,我們或會從這齣荷李活電影中,發現一個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被忽略了的主題,那就是一切都在主流的政治論述中被隱沒,為要使一個本身充滿瑕疵的機制能照常運作。原來那個「次要」的報告才是真相,才是揭示貌似有效維穩的執法系統隨時面臨土崩瓦解的力量之源。

一、反對警權過大的背景:

九月三日,星期六,下午四時,在銅鑼灣至金鐘香港警察總部的路上,有近千名市民為了香港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這憲法賦予所有公民的權利走上街頭。為何理所當然的公民權利要大費周章地上街維護?原因是自從香港警隊新一哥曾偉雄上台後,一直以打壓示威者為己任似的,變本加厲地不斷以阻街、違反《公安條例》等罪名進行拘捕行動。最為市民熟悉的事例,有三月六日反財政預算案集會中拘捕了一百一十三人(這是自六七暴動後最大規範的拘捕行動,其間警方已毫不顧及市民的人生安全而施放胡椒噴霧,還射傷一位八歲小童)、在六月四日燭光晚會後拘捕前往北角警署「踢保」的五十三名示威者、七月一日晚拘捕二百多人(這次還不必要地對某些示威者扣上手扣)。在九月三日遊行的前夕,警方更以公安條例向三月六日四位曾被捕者提出檢控,當中包括多次在過去遊行中代表示威者與警民關係科進行協調溝通、為使示威能順利進行的葉寶琳小姐。我們看見,每次警方不顧身世地進行大規模拘捕,不理會《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法庭對警方應盡力協助市民表達意見和集會自由的裁決結果、及記者的採訪權之後,總會譴責和肆意抹示威者的做法,其實這猶如電影情節一般,沒有促進社會和諧之餘,還令市民進一步陷入恐懼與監控之中。

二、甚麼令反鷹遊行出奇地和平順利?

九月三日的示威,在遊行隊伍出發前,被警方以揚聲器宣告集會為非法活動。但有一些事情需要弄清楚。首先,示威者認為警方用以定性非法集會的《公安條例》其實是一條惡法,為了箝制市民言論和集會自由的,這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示威人士因此拒絕申請集會不反對通知書,但將遊行的路線及一些相關資料合作地通知警方。之後,大隊出發,當時遊行群眾一步出東角道,警方便開出了軒尼詩道西行三條行車線,史無前例地讓示威者通行。這是歷年來七一大遊行也未有發生過的(一般只是先開放兩條行車線,然後看情況才在諸多阻攔下加開餘下的一條)。除了開步外,警方更全程表現出積極的協助,又在遊行隊伍從軒尼詩道三線轉入只有二線寬的分域街前,向組織者預先講解通報他們將如何安排疏道,免得一時間收窄隊形云云。我們一邊走,一邊驚嘆警方何以一改曾偉雄上台後打壓示威的鷹派強硬作風,溫文有禮、笑容可鞠、「有交帶」地全力協助。在遊行的行列中,我們再聽不到遊行人士聲嘶力竭地大喝,要求警方冷靜克制之類的說話。大會原先打算在警方阻路時靜坐等候開路的場面也沒有發生。總之,這邊市民沿途在喊口號,那邊警方通力合作在開路。難度真是那張曾在六四時蓋過尖沙咀文化中心外自由戰士的超大黑布大展神威,人民自由精神得以彰顯?我想這種略帶宗教神聖意義的價值或許有其精神力量;但從主流媒體只求亮點地將幾位戴上V煞面具大頭地並列在是次遊行的報導中,我猜想警方其實大可以承著政改諮詢會「掃場事件」大造文章,繼續一如既往地混淆視聽,將是次遊行人士與市民未必接受的「暴力行為」扭作一團,並更大力地打擊。然而,警方沒有這樣做。這不禁令人去憶測,這是否警方的一種公關考慮,為要紓緩警隊在副總理李克強事件中對六四T-shirt男、港大重駐警力、禁錮學生、阻止記者採訪中一下子暴露出來的政治打壓代理人形象?看來形勢是五十、五十,警方是次以強大落差地「禮待」示威遊行,大概只是時間上的判斷使然:硬來不一定勝!況且是次為數只有一千的遊行隊伍,以警方隨時能調動三千警力進駐港大來保護國家領導人的效率,要搬要抬簡直沒有難度,既然威脅可以盡在掌握中,也正好用來達到某種目的。故此我認為,是次遊行之所以順利進行,關鍵不在示威者的組織上,而只是警方暴力對待市民進了十級之後退下一級作緩衝而已。

三、和平遊行之後續跟進:

雖然如此,九月三日的反鷹抗暴遊行在警方借勢用來做公關秀的考慮下,卻衝破出一道缺口,讓普羅市民大眾獲得一個信息,那就是為遊行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其實是不必要的!因為若警方向遊行人士宣布了集會遊行為非法的,那為甚麼警方不單沒有阻攔,還發揮好客之道般參與遊行之秩序安排,以令他們聲稱為非法集會能順利進行呢?警方在市民違法時不執法,這是講不通的;再者,是次遊行警方甚至不單止不執法,進而更協助參與遊行人士的「犯法」行為,這就更加離譜得不可接受。要理解這種荒謬的可能解釋,大概是警方在九月三日的遊行行動中,主動地否定過時和不能對應香港現時政治局面的《公安條例》惡法,或至少宣布了市民集會遊行要申請不反對集會通知書是無聊無奚之舉,所以免了便是。若警方以這是一種酌情處理為由來解釋,這種酌情的考慮是基於甚麼?是為了警隊的形象?是為曾偉雄贖罪?是為曾偉雄的代罪同袍舒舒氣?我想無論怎樣說,九月三日的遊行讓廣大的市民認清了警方若真誠地協助市民遊行集會,市民的言論自由確是能夠得到保障的。是故,若遊行集會出現了拘捕行動或暴力場面,我們要問的問題,不再像過往一面倒地依循主流媒體提供的影像,去質詢及指控示威者為非理性的暴徒;我們還要去質疑警方在遊行集會時是否盡責地協助市民表達意見,有否以挑釁示威者的方式製造事端,泡製社會矛盾。另外,既警方也在行動中證明了《公安條例》之過時,立法會也須就此法例之權限作出討論,及順應市民和警隊的期望予以盡快廢除。

除上述關於《公安條例》不再適用之考慮外,是次遊行也應讓市民對遊行集會的參與者成份有更多的了解。是次遊行是向警權過大的一次質詢,要求警隊自律,政府自重,絕不是歌頌政府施政的護航宣傳活動。除了組織遊行的八十後青年外,還有別的組織及人士參與其中,令遊行達到和平地完成的效果,這足證明了遊行示威集會並非都要弄致暴力收場的。這次看似偶然的事例,道出了暴力的發生之前因後果往往要較市民從電視及報章上看到的直線推理關係更複雜。警方與示威者都不再是鐵版一塊,市民若缺乏仔細的分析思考,可以想像,結果必定對事情的理解失諸偏頗。

《未來報告》在電視上已重播了好幾回,希望不會令到我們只顧影像的效果而懶於繼續思考真相,對於「次要」的重要、主流維穩系統論述的缺憾視而不見,在下次警權拘控事件中又再便宜地遁逃至陳腔濫調的官樣結論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