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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15年反思:秀才遇着兵,漸漸消失的說理空間

以前,每當想起「秀才遇着兵」這句老話,我的思路總不自覺靠近秀才一方。要是道理說不清楚,就將問題推到對方身上嘛,可謂讀書人的免責條款。入電台之後,有段時間,想法有些不同,我以為在小小的直播室和幾支咪前,就如身在擂台,因而做「兵」遠重於當「秀才」。學術界的媒體研究中早就指出,所謂「講談節目(Talk show)主持人」扮演的角色,並非如理想中的「語言接生婆」──孕育豐盛而多元的公共交談,而是更像「談話職業摔角手」,關鍵在於動作夠大,摔倒對方。我自問不稱職,因每次面對公民社會想法不一的朋友時,我第一時間想的並非如何「拗贏」,而是時刻自我提醒:對方的道理何在?各自需要節制的地方又在哪裏?又有沒有可以相互學習之處?一句話, 「拗贏」不是目標,豐富的公共討論才是。

以曾志豪和梁文道為例

後來發現,這種態度其實是在2010 年之前的香港民間社會身上潛移默化並養成。天星皇后反高鐵的好幾場社會運動,大家可能比較熟悉我們快樂對抗的一面,而忽略了在這般激烈反對的同時,一班搞手對於反對派的同路人也講求合作,意見不同也不會隨便相輕,故當時有所謂反高鐵之聯盟和議會內外的合作。如今看來, 「秀才」和「兵」都不是答案。頭巾氣重故然有問題,但,設想一種狀態,就是反對分子一味樹敵,人們胸口都掛了個「殺」字,草木皆「兵」,情况更不堪設想。遺憾在於,這乃當下滋長中的反對文化:妖魔化他人而不願說理,樂於討伐而不談聯合。這種不容異己的力量以網絡為據點,先在政圈內爆,再對公民社會投石,泛民、社運、知識界和文化人等莫不中箭。經典例子首選曾志豪和梁文道被批為「投共賣港」。我認為這是「幹部治港」外最嚴重的公共文化倒退。民主運動需要一種包含公共理性、多樣性和合作理念的「反對倫理」,否則公民之間的無理貶抑和信任崩解只會不斷惡化下去。

我認為,曾志豪和梁文道雙雙被網絡激進力量批評是十分值得檢視的例子。事緣agnès b Café餐牌使用簡體字所引爆的爭論。曾志豪發表文章反問討伐者,何以他們只攻擊「有簡無繁」的agnès b Café,而不去討伐只用法文的法國餐廳、只用意大利文的意大利餐廳?這是否歧視?後來,曾志豪被說成為「賣港」。另一個例子是梁文道,他撰文〈其實不明白〉分析並嘗試明白建制派群眾的處境感受,又落得「返大陸混飯吃媚共文妖」的惡名。

其實,不管曾志豪對「平等」的要求,抑或梁文道「其實不明白」所彰顯的蘇格拉底式無知,都是公共評論中常見的分析進路。什麼派都好,如想獲得別人的認同和支持,並無捷徑可循,只能說之以理。在此,問題不在於是否反對曾梁二人的觀點(我確有不同意之處),而是怎麼反對都好,都不該把文人說成文妖,把公民說成賣港,因這是一種從意見交換到人格謀殺的邏輯大跳躍。但現實正是如此,教主們傾向忽視對方提出的理由(為了穩住追隨者的信心?),反以駡人為業。這造成了壞效果,公共討論淪為污名化的遊戲,而非更好理由的追逐。問題不再是可供分析的「誰更合理」,而是難以驗證的「誰更忠誠」。人們最終忘記,講究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 ,本來就是民主原則的一部分。
這裏所談的公共理性,並非之前溫和派用以規約公民行動和情感的所謂「和平理性」(編按:可參考作者2010 年發表〈超越和平理性〉所指「和平理性論」的種種問題),而是一種自治原則。讓我們重溫現代民主的基礎,它植根於公民的理性能力:專制者為什麼沒資格代替人民做決定?因為人民能夠運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做合理決定,根本毋須代勞。

作為民主原則的公共理性

現代民主意味着一種信任,公民能夠自行提供理由。因此,認真看待他人提出的理由,根本是民主信念的一部分,反之,暴君對他人的話卻是不屑一顧,目中無民。奈何今日香港,充斥不少扮演精神監護人的思想教主,不斷踐踏講道理的意義。但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所謂理性能力,也可分作私人和公共運用兩者,前者發展出自由主義的哲學觀念「消極自由」,這意味個人有權自行界定幸福生活,它涉及個體自由和限制國家干預,而後者則成了本文的關懷,即羅爾斯(John Rawls)晚年關於「公共理性」的理論思考:講道理,作為自由和平等的公民之間的相互對待之道,並指向公共生活的民主建構。

「公共理性」的要求,跟現代民主政治的兩個處境相關,一是多元的處境,即社會內部存在紛雜而不同的意見,其次是社會合作的需要,即就着共同面對的課題,公民需要在分歧之中形成共識。雖然羅爾斯針對的是像美國般的立憲民主社會,而非香港這種威權民粹之地,但我認為「公共理性」的關懷,同樣適用於我們的民間反對事業。今天的衝突恰恰源於,反對陣營中各式各樣的合理分歧(Reasonable disagreement)無法輕易消除,任何理性的公民都知道「理性的限度」──根本不存在唯一答案,公民之間的合作該如何談起? 「公共理性」的宏旨在於嘗試拉近公民之間的距離,尋求重疊之處,從而提出一個我們幾乎遺忘的對話倫理:以對方能夠接受的理由進行說服,即把對方的關懷,納入考慮之中;其次,以自由和平等的政治原則視作交談的基礎。舉個例子,人民力量若不想人家將狙擊泛民的激進路線標籤作「民建聯B 隊」的話,它首先需要戒掉肆意辱罵同路人「投共」的惡習,這是將心比己;進一步,又如果城邦自治派不願人家罵它「法西斯排外主義」,它除了不要隨便罵社運左派「賣港」之外,更該指明自己的「本土計劃」在何等程度上照顧了,對方關於平等和多元的價值要求(現代社會難以否定的要求) 。當然,此舉不一定可以化解分歧,但「以對方能夠接受的理由」開展對話,是「公共理性」的基本原理。這只是它平等互惠的一面(有機會介紹其他方面),並重申「合作」在政治生活的相關性,而不是沉溺於同路人你死我亡的鬥爭。但問題是,這對反對運動來說有何重要?

追求多樣性和合作的「反對」

為反對文化注入公共理性,可以抗衡庸俗的敵對思維,這至少有三種意義:

我所謂「庸俗的反對」,就是不講究多樣性,這與所謂的「道德塔利班」無異。正如性道德塔利班否認人類情慾的多元面向,它也視而不見,反對運動中關於策略、定位、敵友思維和價值取向等面向存在相當分歧,並輕率將意見不同者打成敵人。這扼殺了反對陣營的多樣性。畢竟,活在現代世界,任何文化的健康成長,都需要多樣性,就連「反對」也不例外。Raymond Williams 說過,文化就是「有方向的扶持和發展」,若放在這裏,即長年累月經營的一些共同價值信念,並將人們團結在它們底下。但進一步,他更強調,在耕耘一種共同文化的同時,必須為變化、創造和異見留下空間;我們共同習得的反對觀念和實踐,也得做好隨時修正、開放予他人挑戰的準備,文化才能充滿活力。說到最後,多樣性是反對運動獲到良好生長的保證,因這樣才有足夠多的參考和對照,孕育出反思空間。

進一步,如果人們不再以廉價的「拗贏」做為公共討論的目標,認真對待他人以及自己的理由,那末,不同的思想和觀念就不會像今天般被隨意扭曲,而且有了累積的空間。在這個一街稻草人的時代,或許我們更需要記憶回那種「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公平精神,更何况,那位正在參與對話的人與其餘公民一樣平等,而且有待說服,而非被告。

以集體名義為旗幟

最後,公共理性不停留在分歧的層面,而是視之為現代政治的起點,並將它引導回「社會合作」的軌道。這不僅是鬥爭的策略,而是原則問題。民主預設了公民之間的平等,公共決策要由充滿分歧的公民集體決定,政治無可避免的成了一項通過合作而實現的共同事業。這就說明了,為何反對派在反對政府之際,也得以「人民」、「香港人」之集體名義做為旗幟。在推銷自己的政治主張和信念之際,反對派若稱得上民主,本身就包含了尋求其他公民合作的要求。關鍵在於:如何從社會分歧中創造出團結的可能?這才是反對運動無可迴避的挑戰和倫理。

說來弔詭,不過是五六年前,社會氛圍仍是高舉「和平理性」的教條,對社會運動也諸多設限。從2006 年底闖入天星碼頭,走到80 後反高鐵苦行,自己和一班朋友,嘗試以不同的行動方式突破「社會」的條條框框,同時也努力爭取「社會」的認同,其間的平衡小心翼翼,縱然失敗居多。於是,自己不斷發表文章、舉辦講座,解說敵對政治和直接行動的重要性。想不到,幾年之後,香港漸漸步進敵對性蔓延的時代,自己也開始了相關的反思,但再不是那種從無到有的簡單頌揚,而是更複雜的思考其中的良性與惡性。我仍然認為,不談「敵我之分」就無法構成政治,但失控的敵對思維同樣不構成政治,所以我提倡公共理性的理想。當務之急,是需要找回一個讓公民說理、交流和連結的空間,也讓有益於公共生活的觀念得到建立、累積、批判及傳播的環境,為新一頁的反對運動做好準備。

明報 S04 | 世紀人文.關懷.視野 | 世紀.七一.沒有主義 2012-07-01